蘇貞昌內閣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法,設下三大關卡,卡死兩岸簽訂和平協議的可能。主要修訂內容,是將兩岸政治議題協商談判,在事前事後都要符合修憲高門檻,須經4分之3立委出席、4分之3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