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長大及受教育的陳小玲,為改善中國內地因法治欠缺、規則不完善而導致的種種混亂,在1988年與丈夫周克強成立香港「法律教育信託基金」(現稱「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三十年來,基金已成為陸港兩地法律學術交流的先鋒。

眼下,香港回歸二十載。這顆東方之珠,從開埠以來就是東西文化交織、衝擊繼而閃耀出光芒的地方。而在1997年後的二十年,香港更是在「一國兩制」國策的實施下,保有了繁榮穩定發展的環境。

波詭雲譎的世界政治舞台塑造了香港的歷史,新的世界秩序的醞釀與形成也開創著香港的未來。二十年過去,時空轉換,面臨中國大陸的快速崛起,過去在特定時空背景下產生的東方明珠感覺到有些無所適從:東西方文明衝突的前沿逐漸凸顯;改革開放後作為窗口、中介的得天獨厚的優勢也在逐漸消解。

回歸後,陸港兩地於「一國」的前提下,以「兩制」的路徑,在融合中共同發展。而這種融合之中,必然伴隨著兩種社會制度與意識形態間的多重矛盾與磨合。時代的背後,有許多先行者。

比如陳小玲,香港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的主席。在2016年的7月1日,特區政府向她授予銀紫荊星章,表彰其「多年來致力推進香港及內地的法律教育,並積極促進法律學者、政府律師、私人法律執業者及法律系學生的交流」,認可她「貢獻良多」。而上一次獲得政府的授勳,是在2007年因同樣的理由被授予銅紫荊星章。

陳小玲本人,如她的名字一樣儒雅而溫婉,從容的舉止遮不住三十年耕耘孵出來的幹練與堅硬。讓人不禁好奇,一位從未拿過法律學位的香港女性,如何成為促成陸港兩地法律學術交流的先鋒?一位七十年代下海到大陸的香港商人,為何願意三十年如一日地,堅持從事於兩地司法制度的交流建設?

陳小玲(右一)

1973年,第一次踏入「國門」

她的父母是上海人,因父親工作調動移居香港,她從小接受殖民地天主教教育,因此「沒有國家觀念」。即使後來出國唸書的時候主动修了一門中國歷史課,「但是1911年之後的部分就沒有了」。「我一直說有很多香港人很愛國的,尤其是我們這一輩。如果你在國外生活過一段時間,當你感受到沒有國家、國家弱時,你會特別愛國。」可以說,心中那股家國情懷,是三十年來支撐陳小玲把事情做下去的初心。

她人生中第一次踏入「國門」,是1973年隨新華社香港分社組團訪問。那時中國尚處文革年代,目之所及是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語言也不通。她發現自己「不懂中國」,於是回香港後就拼了命學普通話。

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閉幕之際,中國第一家「三來一補」(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企業簽訂合同為香港資本湧入大陸打開了閘門。大陸的改革開放需要窗口,各種招商引資政策百花齊放,吸引來了包括陳小玲在內的大批港商「搶先登陸」。

她說自己「去得太早了」,80年代初期,長期的計劃經濟體制讓國內的生產商不太有「時間概念」,一旦對方出貨晚了,她的資金可能就陷入周轉危機。更讓陳小玲苦惱的是,內地的商業環境中似乎不太有法律意識,「一團亂 」。

比如,在廣交會上,剛剛簽好了獨家經銷協議,營業員轉頭就把貨品賣給了別人;公司的商標被侵權,商標局的人對她嘻嘻哈哈:「你應該開心,你的商標好,人家才拿你的呀。」這樣的事情不勝枚舉。

陳小玲回憶起當年的困擾,依然忿忿然。「怎麼會這樣,什麼都亂來,那改革開放後中國要跟國際接軌,怎麼接軌?跟香港都接不來。」她坦言自己想為國家做些什麼。

此時正逢陳小玲因與共同經營生意的朋友理念不合而退了股,她所拿到的200萬港幣是一筆在當時看來不算小的數目。在改革開放之後的第一個通脹時期,以1986年為例,根據中國國家統計局數據,全國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271元。

原計劃1997年「功成身退」

她想拿這筆錢做點「有意思的事情」。朋友勸她拿來做教育,可陳小玲覺得範圍太大了。又有人勸她乾脆投到法律工作上,聯想到之前在大陸經商因法治欠缺而導致的種種混亂,她認為這是個「有價值的工作」,因此與有心的朋友們,在1988年共同成立了香港法律教育信託基金。起初的計劃是,到97年回歸時剛好做十年,到時候就「功成身退」。

現實卻困難重重。非法律專業出身,使陳小玲不僅缺乏法律知識背景,同時也缺乏人脈資源,這讓她最初開展工作極為曲折。不過開弓沒有回頭箭,陳小玲一頭扎進兩地的法律交流工作,步步為營地開始了她認為「有意思的事情」。沒有辦公室,沒有僱員,一台傳真機,一部電話——如今看來高大上的項目,三十年前就這樣簡陋地開始了。

80年代末的中國,猶如一個燒得火紅的大熔爐。基金會成立次年的春夏之交,那場舉世震驚的學生運動突如其來地爆發了。動蕩的局勢與緊張的氣氛波及到了基金的交流項目,「那時候沒什麼人敢來香港」。

從成立之初,法律基金會就開始了內地法律學者訪港計劃,邀請內地有研究資歷、副教授級別以上的學者來香港訪學六個月,提供交通、食宿等一切費用。當時大陸學者、公務人員收入都不高,有機會到香港來開開眼界大多都很積極。即使陳小玲提供的是上下鋪床位,學者們也樂在其中。

培養了精通兩地法律的專家

來的都是內地法學領域研究最尖端的學者或公檢法機構的高層公務員,訪問期間,他們利用大學圖書館館藏在自己長期研究領域深耕,與香港本地學者交流,並撰寫研究報告。這個階段的研究重點都圍繞《基本法》,可以說這個交流項目最初培育了一批了解香港、精通兩地法律比較、為回歸時期法律建設做了不少貢獻的內地專家。

這種學術交流是雙向的,內地專家在港期間亦會在一些公開或內部法律專題講座上擔任主講人,出席人士包括香港各部門官員、專業人士、學者、工商界等等。他們在治學、研究的同時,也成為了幫助香港了解祖國的窗口,促進了各界人士加深對內地法律的認識。項目開展二十年間,這樣的專題講座逾40場,受眾超5000人。

十年過去,1997年7月1日零時,灣仔會展中心新翼五樓大會堂,雄壯激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聲中,五星紅旗與紫荊花區旗相伴冉冉升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正式成立。到了陳小玲設想中「功成身退」的時候了,200萬經費也已經用盡。

可是回歸後,更多的問題正在冒出,彷彿沒有回頭路一樣,陳小玲、周克強夫婦再自掏腰包,也找朋友募捐了些錢,使項目得以延續。

這個研究計劃前後一共進行了二十年,約資助了200位訪問學者,從1988年的三個名額,增加到2006年的二十個,幾乎網羅了內地法學領域研究最尖端的學者以及公檢法機構的高層公務員。回歸後十年,它也逐漸為大陸學者所熟知。

二十年間,大陸經濟的崛起有目共睹。「學者的條件非常好了,而我們能提供的條件相對就比較差。想想也劃不來,不需要我來做這個了,所以我就把學者交流的項目停了。」陳小玲回憶當初暫停學者訪問計劃的原因。

21世紀初,陳小玲開始思考香港法律系學生的前途問題:她認為如果不懂大陸的法律與文化,根本就搞不定,「年輕人一定要增加對對國家的了解」。 2004年,香港學生赴內地實習的項目孵化出來了。

第一年,基金在暑期把香港法律學生就近安排到了廣州的律師事務所實習,因為「當時大陸的法制機關還不大對外開放」。第二年,在時任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的支持下,學生們進入了清華大學學習,并到北京、上海等地法律机关實習交流。这項目得到一位北京高院人士的認可,表示願意協助學生們統一去法院實習。

第三年開始,50個來自香港的法律系學生,兩個禮拜在中國政法大學學習中國法律,參觀政府機構,四個禮拜到上海、南京、杭州三座城市的地方法院實習,開始成為一個固定的項目並且延續至今。也是在這一年,國家教育部開始給予該項目經費補貼。至今,參加過該項目的香港法律学生超過400人。

作為回報,基金開始了內地法律學生赴港交流項目,邀請內地四所大學,每所派十個學生和一個老師,到香港來訪問交流。至今參加該項目的內地法律学生也達500人以上。這個項目一開始的時候,學生探討的話題圍繞比較兩地環保狀況、青少年犯罪問題等方面展開。到了最近六年,則選取同一個題目:「誠信」。

「其實也就是『職業道德與專業操守』。我不跟學生談學問,我們的重點在於培養他們的內心,讓他們做一個好的法律人。香港的優勢就在於,這些職業道德一環一環扣起來就構成一個誠信社會。」

一位內地法律系學生曾給陳小玲寫過一封信,他回憶了以「職業道德與專業操守」為主題的座談會,表示自己「深入地了解和感受香港整個社會的道德要求與社會各界的專業操守,欽佩不已」。

他告訴陳小玲,「在香港的所見所聞,於我而言,不僅僅是一段經歷,更內化為一種目標、一種追求,誠信、明德,這些不朽的品質將不斷指引我前行。」信末他表示自願捐出大四實習補貼與獎學金中的一部分支持「基金」的發展壯大。

學生的進步對她及所有董事和顾問來說是一種欣慰,但另一方面,質疑的人爭先恐後,毫無顧忌。陳小玲覺得自己「兩面不做好人」,大陸方面可能會無法理解她為何要自願投身到這件事情中,生意人認為陳小玲破壞了他們原本有利可圖的營商環境;香港方面亦有一些人說她有中資背景,甚至懷疑她是「地下黨」。

陳小玲在「職業道德與專業操守」座談會上演講

 

數次遇到資金鍊斷裂危機

三十年間,陳小玲也數次遇到資金鍊幾近斷裂的危機。十幾年前,她一次通過朋友為基金會爭取到一位地產商的五萬元捐贈。陳小玲親自去對方辦公室拿,收到支票後她表示感謝,未料對方當著在場很多人的面對她說,「以後都不要來了,我不會再支持你們。」

還有些錢,則是不能要。如果懷疑對方公司資金來源不正當,她不會收;有的人捐款含有附帶條件,比如以後若惹了官非希望基金動用法律資源幫忙,這些陳小玲更不願意做。

向別人開口實屬難上加難,但基金成員的付出卻是不求回報。據陳小玲估算,三十年來義務的時間、比市值低或免費的房租,大家日常或出差時自掏腰包的一些大大小小的花費,這些加起來,應有幾千萬。

用人也是個難題。從1988年開始陳小玲義務在基金會里工作,後來也很幸運找到一位得力幫手,二十多年來一直協助。不過項目眾多、事務繁瑣,基金裏需要添人手,但總是換了再換。寫一封信,香港和大陸的格式、措辭都不一樣,要通曉兩地文化;工作內容繁瑣且比較悶,很少有年輕人能長做,「找到合適的人很難」。

項目運作起來,也有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煩。比如會有「關係戶」來托她讓自己的小孩進入實習名單,顯然這破壞了陳小玲一向的原則。「我搞這個項目就是為了教大家守法、守規矩,我自己怎麼能做這種事呢?」

這樣的轟炸讓陳小玲覺得很累,也有委屈。但當她看到學生有所成長,學者、官員們表示自己受益匪淺,在學術領域或官場越攀越高,或者每當香港出現一些社會議題、政治事件的時候,這批學者會出來發出聲音,陳小玲都倍感欣慰。

2016年,香港法律學生赴內地實習交流項目十週年誌慶在香港舉辦,香港資深大律師梁定邦致祝酒詞,律政司袁國強司長和中聯辦法律部王振民部長發表講話,基金會創辦以來赴內地實習過的約100位香港法律學生亦出席參與。

也是在同一年,基金重啟斷了約十年的學者訪問項目,起因是當陳小玲去武漢大學拜訪曾經參與該項目的學者時,發現大家都在談退休的事情了。陳小玲恍然發現,二三十年前來香港交流的小伙子,轉眼間也五六十歲了,而年輕一代尚未成長起來,「中間有一個斷層」。

思考三十年後的法律問題

「重新啟動完全是為了解決新的問題,沒人知道香港三十年後是什麼樣,是『一國兩制』還是一國一制?法律系學生應該學哪種法律?這都是需要思考的問題,我已經七十歲了,看不了未來三十年了,但是我的學者、學生們可以,三十年後正是他們上馬的時候。」

即使行動上並沒放棄的意思,但陳小玲坦言,做了這麼久,真的很累。三十年耕耘,經過基金會資助成長起來的一批學者、學生早就遍布陸港兩地法學界、司法機構,可以說「桃李滿天下」。

現實卻是,由於基金會起到的是橋樑作用,本身並不提供教學,並且人手少,對於構建一個好的學員網絡有心無力,這就導致雙方聯結不夠緊密,許多訪問結束的學者回大陸後就慢慢失聯了,學生們的最新情況也無法掌握。

目前,陳小玲在籌備明年法律教育基金會的三十週年活動,她為此組建了一個微信群組,已經「尋回」了107位學者,還有約100多位學者「失聯」。「這些學者回去後,有的級別升得太快了,聯繫方式也總在改,我這邊信息更新都追不上,」陳小玲苦笑道,她表示,「實際上我也很想知道他們從學習交流中收獲了什麼,對後來的工作有什麼幫助,對國家有什麼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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