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處再出手 黎智英等7人被捕 涉勾結境外勢力
8月10日一大早,香港警方國安處以涉嫌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為由,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7人,引發關注。至此,香港國安法的四大罪行,即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及實施恐怖活動、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已經抓了兩個典型。未來可能會抓捕更多典型,還有消息人士表示,不排除會將部分典型送到內地審判。
黎智英被捕前後
不管怎麼說,香港警方還算是人性,在黎智英和家人過了一個安靜周末後,周一警方才採取行動。一大早,大批警員來到黎智英的何文田大宅執行拘捕行動,據港媒報道, 上午9時左右,黎智英被反手鎖上手銬,由警員押上私家車送往九龍城警署。
與此同時,過百名警員進入壹傳媒將軍澳工業邨總部調查,部分警員手持工具,亦有警員在現場拉起封鎖線。該集團向員工發通知,指將軍澳辦公室有突發狀況,暫時不要上班,在途中的同事即時折返。
早上近11時,黎智英被押返壹傳媒大樓辦公室調查,並在三個多小時後乘車離開,預料轉往警署繼續接受調查。根據網上直播片段顯示,黎智英在離開時回應有關報社前景的提問表示,不知道報社的前景,但無法擔心太多。
當天近15時,警方經搜查後,從壹傳媒大樓辦公室帶走25箱證物,將運到警署作初步處理。目前,警方已經發表聲明,表示今晨採取拘捕行動,至少7人被捕。除了黎智英以外,還有6名被捕人士包括黎智英的兩名兒子黎見恩及黎耀恩、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及壹傳媒動畫公司總經理吳達光。警方還強調,拘捕行動還在進行中,「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警方稱,黎智英被捕罪名為涉嫌違反國安法第29條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另涉及串謀欺詐及煽動罪。其長子黎見恩涉及串謀欺詐罪,而次子黎耀恩則涉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香港還會抓捕哪些典型?
不過,案件中的另一位關鍵人物,黎智英左右手Mark Simon此時正身處海外,目前已被警方通緝。據港媒報道,Mark Simon一直擁有多重身份,作為美國中情局前雇員的他,亦曾是壹傳媒廣告總監;公司以外,Mark Simon被指曾是美國共和黨的香港支部主席。如果Mark Simon被抓捕,則直接屬境外勢力被捕。
7月29日,香港警方國安處以涉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抓捕了4名學生,再加上如今黎智英等人的涉嫌「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至此,「香港國安法」的四大罪行中已經有兩大罪行都已經抓到了典型,未來不排除按國安法中指明的四大罪行都會有抓捕典型。
這些典型在香港十分重要,香港是中國境內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不同於中國大陸實行的大陸法系,在普通法系裡面,法院在過往作出的判決,會成為案例,為將來類似的案件如何裁決提供參考。因此,此次黎智英勾結境外勢力案如何判決,對「香港國安法」未來在香港落地執法來說具有重要意義。同樣,香港也需要涉及國安法其他罪行的典型, 為案件裁決提供參考。
同時,也有消息人士稱,對於這些抓捕到的典型來說,如果符合法定條件,送到內地審判也很有可能。這本身也有法律依據,中央已經在香港設立了國安公署,根據解讀,駐港國安公署和國家有關檢察、審判機關會在三種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一是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特別行政區管轄確有困難的;二是出現特別行政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香港國安法的嚴重情況的;三是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的。而涉及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行有可能符合上述情況。
香港國安法出台希望起到震懾作用,正在產生效果,未來香港是否會抓捕更多的典型,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