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日表示,外國對香港實施制裁是損人不利己行為,重申暴力事件令市民惶恐不安、誠惶誠恐,港區國安法有必要立法。
林鄭月娥指,外國政客就港區國安法立法發表失實言論、無理指控,她和司局長已多次發文回應駁斥。她亦提到近日美國騷亂,形容暴力程度與香港示威相似,批評外國採取雙重標準,對於自己國家的安全十分重視,卻戴着有色眼鏡看待中國國家安全。她強調美國對港制裁是損人不利己。
林鄭月娥重申,保護國家安全是治權的體現,香港保障國家安全的法律明顯不足。她指,國家安全法律理應可在全國,包括香港實施,但中央透過基本法第23條,授權香港自行立法,無奈礙於香港立法會持續的亂局,目前根本不可能完成本地立法。
林鄭月娥表示,香港近年暴力事件不斷增加,危害國家安全,市民惶恐不安、誠惶誠恐。中央訂立港區國安法,正是行使中央憲法權利,亦是保障香港市民的各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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