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駐倫敦記者孔琳琳,去年在英國一場有關香港的座談會,涉嫌掌摑香港留學生義工,在英國被控普通襲擊罪,被伯明翰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判處有條件釋放,將罰款2萬1千港元。


中國駐英國使館發言人,對判決感到震驚和憤怒,令人對英國司法公信力產生懷疑。發言人表示,中國記者在英國保守黨年會相關會議上,正當行使權利表達觀點,卻遭到百般阻撓和粗暴對待,正常履行職務受到干擾,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令人質疑英國一貫標榜的新聞和言論自由,發言人表示,孔琳琳已提出上訴,要求英國司法部門依法公正辦案,切實保護中國記者的正當合法權益。
發言人表示,案發以來,案情一再反複,起初獲釋,後來因證據不足撤控,有關方面始終拿不出新證據,但仍在沒有任何新證據的情况下,再次啟動審理程序,直至作出裁決,背後原因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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