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王文金(已去世)[/caption] 以1992年鄧小平南巡為標誌,中國掀起了全面改革開放的浪潮,開發區遍地開花,招商引資也開始成為地方官員推動經濟增長、抬升政績的秘訣。 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閉幕之際,中國第一家「三來一補」企業簽訂合同為香港資本湧入大陸打開了閘門。中央政府也順勢肯定了外資流入的合法性。中國的對外需要窗口,同文同種的港商近水樓台,便捷足先登了。開放之初的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港資佔據外資的大半壁江山。 地方政府在這場吸引外資的招商爭奪戰中,紛紛使出渾身解數。 1992年,時任江西省長王森浩來港招商,以50年開採權為優惠條件,在眾人中向港商王文金許諾:「你到我們那裏去投資,我一定支持你。」 王文金簽下的銅礦開採,是當年最大的招商項目。他可能並未料想,自己以外商獨資投資的位於山西省運城市垣曲縣的洛家河銅礦,在給他帶來巨大財富的同時,背後還隱藏著一場災難。他更不可能想到,自己與一位生長在這片土地上的中共高官有朝一日會產生聯繫,並引致危機。 這位官員就是後來因貪污落馬的山西省前政協副主席令政策。令政策是前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的秘書、前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令計劃之兄(二哥),2015年8月21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合資企業步步被吞噬

開工後,高品質的礦石加上高效率的產出所攜帶的巨大經濟效益浮出水面,這也招致了地方政府的微詞:王文金憑何一本萬利,只出開採成本就坐擁礦山帶來的巨額財富? 1994年,不顧王的激烈反對,垣曲縣政府成立垣曲縣銅業有限責任公司,提出希望與王合資經營。此前聲稱支持王文金的山西省長已離任,王感到無計可施,只好妥協與縣政府合資成立垣曲縣金德銅業有限公司。此時王在合資公司尚有話語權。 直到1996年,政府突然宣布再次變更合資主體,將金德公司挂靠到垣曲縣糧食局轄下的五龍糧油集團公司,由糧食局局長董康典擔任金德公司董事長。王開始被董阻止參加股東會議。 而更加讓王感到憤懣的是,1999年10月,縣政府將洛家河銅礦按零價出讓給五龍公司,相當於自己擁有的價值數千萬元的股份頃刻間化為烏有。此時的五龍公司,由已經升任縣政協副主席的董康典擔任董事長。  

仲裁勝訴又如何?

王文金的維權之路舉步維艱,「踢皮球」的狀況屢見不鮮。 轉折點在2006年,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終止政府和王文金的合資合同,確認王已向金德公司出資人民幣800萬元,解散金德公司並對其進行清算。而五龍公司是金德公司的替代者,應承擔合資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將支付王800萬元,並關閉銅礦開始清算。王文金勝訴了。 但仲裁庭並無執行裁決的能力,王文金遂到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裁決,未果。 同年7月,山西在香港召開山西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外地招商會。王找到帶隊赴港的時任山西省長于幼軍,講述自己投資垣曲傾家蕩產的故事。于幼軍震驚不已,返回山西後三次批示地方政府和法院要保障港商利益。此後還有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和副總理王岐山也曾對王案批示,但事情並未有任何進展。 王卯足了勁,抓住一切可能的機會為自己申冤。除了于幼軍,王還得到了副省長李小鵬的接見。李表示:「要對山西省政府有信心,對他有信心,一定會有合情合理的結果。」 2009年9月,在李的敦促下,最終垣曲縣退回300萬資金給王,且山西省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於同一天正式受理清算申請, 這是其上訪以來的第一次階段性勝利。可更大的劫難在等著他。 為阻止仲裁裁決的執行,董康典向運城市公安局舉報王文金虛假出資及合同詐騙。 2011年9月,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詐騙罪」抓捕王並把其關在平陸縣看守所,於次年7月判刑11年。  

公安:「你們去找令家。」

據王文金的兒子王冰池回憶,當他父親被運城公安局拘留時,他曾試圖找當地朋友與公安局溝通。當時公安透露,你放心,你爸身體不好,我們不會關他的。 當王文金的妻子黃亞珍前往平陸縣看守所探望王的時候,他已經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當時看守所的人告訴她:「11月,我們已提交一個報告,說王不適合住在我這個拘留所,上面根本不批。」而真正讓王的家人感到驚訝的是,對方還告訴黃亞珍: 「你們只要找到令家,什麼都好辦了。」 據了解,從糧食系統到政協系統,令政策與董康典十多年來一直是上下級關係。令擔任山西省糧食局副局長時,董是垣曲縣糧食局副局長;而後令升任山西省政協副主席,董也隨即擔任垣曲縣政協副主席。 [caption id="attachment_3586" align="aligncenter" width="300"]%e5%b1%b1%e8%a5%bf%e7%9c%81%e5%89%8d%e6%94%bf%e5%8d%94%e5%89%af%e4%b8%bb%e5%b8%ad%e4%bb%a4%e6%94%bf%e7%ad%96
山西省前政副主席令政策[/caption] 經過打聽,黃判斷,從營造王文金詐騙的輿論,到後來逮捕入獄,都由董康典憑藉原來擔任政協副主席的關係,由老領導令政策一手操辦。包括當時運城市所有看守所都不接受王,還是令政策在自己的老家平陸縣動用影響力,最終把王關進監獄。 王冰池分析,因為根據仲裁結果,父親投資800萬元股份,董康典和一幫股東總共投資僅79萬多,按道理,只要一清算,這間公司的9成股份都屬於父親擁有,因此董百般阻撓仲裁裁決的執行。  

律師:判決先後矛盾

2012年7月2日,山西省運城市中級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和虛假出資罪判王文金有期徒刑十一年,但因其病情過重而取保候審,即席釋放,回到香港入院治療。 王提出上訴但遲遲等不來結果,在疾病與冤屈的雙重折磨中於2014年6月離世,享年70歲。按照中國法律,被告人去世,案件要終止審理。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二審法定時間只需要2個月左右,即2012年10月之前應該出審判結果。王冰池認為,法院是在拖延時間,倘若判決五龍公司要清算,有大量相關利益人會牽涉其中。 「我爸有罪沒罪你都要給個結果,這擺明了用法律在謀殺人。」 他們的代理律師告訴《超訊》,本案非常特殊,是一件仲裁裁決進入執行八年後,被執行方對申請執行方突然提出刑事控告,涉及了非法出資和合同詐騙,中外合資企業的出資人是雙方,有問題也是雙方都有問題,但卻出現了中方成為控告人港方成為被告人的荒唐結果。而合同詐騙更是滑天下之大稽,真金白銀投入800萬元而一分錢沒有帶走的詐騙。 本案一審代理律師閆旭表示,運城市人民法院判決先後矛盾,一審民事判決與後來的刑事判決書相違背。而更離奇的是,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結果是確認王文金出資800萬,而後公安出具報告,說出資100萬,將前者推翻。 王文金離世後一個月,為了討個公道,黃亞珍在中聯辦門前自搭的帳篷裏擺上棺材,帳篷上赫然寫著:令計劃、令政策兩兄弟製造冤案。她天天睡在棺材裏過夜,呆了一年零三個月。 2015年10月15日,黃被勸回家,說這事一定派人解決,但後來同樣不了了之。 至今,黃亞珍與王冰池維權的腳步並未停止,他們不時會去北京上訪,同時還在繼續進行申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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