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中產階級進退兩難[/caption]
十二萬元人民幣對於一個人來說,意味著什麼?
它可以讓一個在消費水平偏低的三四線城市過上特別優渥的生活,當然是在不存錢買房買車的情況下;它也可以讓出生於中產階級家庭的小孩出國讀一個學年,這當然不包含任何食宿費;在上海這種地方,一個年收入12萬的人如果不吃、不喝、不納稅五十年還可以供上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均價:6萬/平方),但前提為買的是二手房。年入12萬,到底西幸不幸福還得因人而異。
如今,這12萬或成為了一個收入高低的階級級劃分標準,還引發了激烈的民間討論。最近,由國務院發布的一份名為《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的官方文件引起了網絡民意的騷動。該文件的核心宗旨是要通過個稅徵收的方式來來「實施財產性收入開源清障行動,實現收入分配秩序規範行動;進一步減輕中等以下收入者稅負」,並且要「堵塞高收入者非正規收入渠道」。
通過文件的措辭,公眾可以看到這個文件的本質意義是國家開始出手整治整個社會財富嚴重分配不均的問題,以平息由此引發的深重危機,這本是決策者的好意。但這份文件的爭議點就是——「如何界定高收入者」以及「是否通過收入劃分就能夠界定高收入者」。
首先,各大媒體都把「高收入者」的劃定線解讀在12萬這個水平,這並非毫無依據。在國稅發(2010)54號文《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通知》這一文件中,《通知》規定了「年所得12萬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是納稅人的法定義務,是加強高收入者徵管的重要舉措。」
但是後來幾天闢謠的聲音陸續有來,《人民日報》更指出在這份文件中,通篇都找到不到12萬這個字眼,用12萬來劃分高低收入「是沒有依據的推演和造謠」 。但現在公眾在意的已經不單單是12萬這個數字了,而是決策者在此次決策上,忽視了「收入」和「財富」不能劃等號這一問題。
試想一下,一個坐擁數套房產的人可以通過出租的方式月入數万,在穿衣住行外,還能攢下一筆不算少的錢去搞風險投資,輸贏對他們來說都是可在可承受的風險範圍之內。而一個在北上廣一線城市打拼的漂流者(三四線城市通過朝九晚五的工作月入1萬者寥寥),一個月一萬元的工資,在勉強溫飽外幾乎所剩無幾,如果一場大的變故來臨,沒有太多資本積累的所謂「中產」就會在一夜之間淪為社會螻蟻,墮向底層。甚至有聲音說,國家應該出台財政措施徵收房產稅。
中國在改革開放之後,整個社會演變出了無數社會階層湧動的動人故事。儘管過去的老派政府一度將社會階層打平,但改革後政府又鼓勵人們走向繁榮。在那個時代,你很難想像,一個湘妹子在少年時期經歷過粉碎性骨折、成年後又在松下電視做組裝工作的女工後來可以在時代巨變中成為坐擁千萬身家的世紀佳緣交友網站的老闆,龔海燕。在八十年代史詩般的浪潮中,每一個人通過努力都可能在這個變動中國里擁有一個「搖身一變」的故事。
但現在人們想成為這種故事的主角已經變得越來越難,也預示著中國階層固化得越來越嚴重。在這種現實敘事下,固化所帶來的問題就是這些勤勤勉勉的中產階級被「搜刮利益」後,積極性會重度下挫,他們看不到自己上升的空間,或者說在已有的空間裡被不斷地壓榨,那麼整個社會的活力也將遭到重大的衝擊,甚至引發社會動盪,社會運轉陷入停滯。
最近更有學者用「法國大革命前夜」來形容如今的中國,意在指出當中國某一階層的抗稅心理和這一階層內部孕育的矛盾。迄今,我們肯定的是決策者有決心出擊應對中國貧富差距不均的問題,但是決策者要適時考慮階層之間的現實情況,要搞清楚中國的大部分財富到底落在誰的手裡,不然就像網友說的那樣:可能決策者都是體制內那些工資少,但手握數套甚至數十套房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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