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
本週一,廣東省番禺人民法院內,曾飛洋、湯歡興、朱小梅三人的命運遭到扭轉。自開庭五個小時候後,區人民法院裁定,曾飛洋因「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其餘兩也因同樣的罪名都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
這三位人士都是中國工人維權運動的領袖型人物,他們在為工人爭取更高工資和勞工權益的過程中表現出了驚人的號召力,他們召喚工人們起來示威,就像1949年之前,這個階級在這片土地上發起的無數次運動一樣,但區別是,如今的這些工人沒有政治訴求。
他們三人這種強大的「號召力」如今讓他們成為了政府管制工人抗議的「靶子」。去年12月,這三位活躍人士在政府管轄民間組織期間遭到了羈押,時長9個月,直至本週一開庭,他們重現於公眾視野。根據《紐約時報》的消息,判刑最終的曾飛洋尤其擅長把勞工權利的運動和共產黨的一些重大目標配合起來,比如「維護穩定」,「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caption id="attachment_2619" align="aligncenter" width="450"] 曾飛洋、湯歡興、朱小梅三人一審當庭宣判[/caption]
曾飛洋是番禺打工族服務部的負責人。根據《金融時報》去年3月的一份報導顯示,番禺打工族成立於1998年,2002年開始接受境外資金,資金來源包括亞洲基金會、德國基督教發展服務社、香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中國勞工通訊等。所以,在此次的審判中,番禺人民法院控訴曾飛洋等三人接受境外資本屬實。
中國國家安全部曾在2014年9月的時候就通知他們不能接受位於香港的中國勞工通訊組織提供的資金,實際上,在2014年10月的時候,番禺打工族已經處於「斷糧」狀態。另外,由於該組織長期接手敏感的工人維權案例,因此在為該組織註冊一個合法「非盈利社會組織」時,曾飛洋也面臨失敗,使得該組織喪失了合法性。
捆綁
因勞工維權行動,曾飛洋成為了敏感人物。據《金融時報》報導,曾飛洋曾經在2014年9月起就被困於國內,無法出境。那時,他試圖從深圳蓮花山港出境到香港,海關「簽證被註銷」為由拒絕了他的出境;去年12月16日,他計劃前往捷克參加一個人權會議,也是在出境一刻遭到拒絕。後來他返回家中,在朋友圈發了一條微信,「這次還有廣州相關部門的人跟我說,『你就安心留在廣州,為工人服務吧!』」,但第二天,他就被十幾個廣州南村派出所的民警請去「喝茶」,然後被強制禁止與家人聯絡超過24小時。
[caption id="attachment_2620" align="aligncenter" width="350"] 曾飛洋[/caption]
實際上,曾飛洋並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民工」,對他來說,一個更加準確的稱呼應該是「高級知識分子」。畢業於華南師範大學政法系的曾飛洋在2014年9月前就已經獲得了香港理工大學社會服務管理的碩士學位。從曾飛洋過往的維權行動來看,他並不是一個傾向於煽動工人運動的激進分子,按照他自己的話來說,「番禺打工族服務部所做的事情,只是在引導維權運動由集體罷工向集體談判轉變,讓工人維權不要那麼迂迴,少走彎路」,這是一種理性引導,試圖減少勞資衝突,是政府讚賞的一種處理模式。實際上,此前,無論是中國大政府還是地方小政府都沒有對這些維權NGO趕盡殺絕,甚至默許它們的存在。曾飛洋曾透露,廣東番禺區維穩辦在與番禺打工族約談的時候,一位領導還口頭肯定了這種NGO存在的價值。
轉變
勞工維權NGO的這種禮遇現在已經越來越不可能。在全國工業重地廣東,諸多民營企業在紛紛倒閉,失業人數持續攀升,工人維權的程度和規模逐漸突破政府的承受限度。在中國經濟低迷、企業大力去產能、過剩產能企業的兼併重組的時代格局下,勞工維權行動此起彼伏。隨著部分工廠搬離中國,遷至更有前景、成本更低的越南等地,中國工廠裡的勞工正紛紛失業。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曾做過估計,如果完成政府主導的「過剩產能削減」,中國將會有300萬工人失業,將失業推向高潮。據中國勞工通訊(China Labor Bulletin)持續記錄的數據顯示,去年,中國發生了2700餘起抗議和罷工事件,這個數據是2014年的兩倍,驚人的是,僅僅只是在今年1月,全國范圍內就發生了500多次工人抗議活動。如果政府對這些抗議活動的發起者不加管控,那麼風起雲湧的抗議活動將會對黨長期維護的「穩定」構成挑戰。
今年3月,康奈爾大學研究中國勞工問題的學者伊萊.弗里德曼在接受《紐約時報》相關採訪時表示,「政府不像過去那樣有錢,妥協的餘地不多了」。
在去年7月15日新華社發布的一期《新華視點》中,一位受訪者高某某說「曾飛洋經常跟我們說,工人維權通過政府的途徑太慢,不會成功,只有聽從服務部的安排,把事情搞大給工廠壓力,才會成功」。
[caption id="attachment_2618" align="aligncenter" width="495"] 中國工廠裡的勞工正紛紛失業[/caption]
在這次曾飛洋的案件當中,《紐約時報》把它描述成了一場局限於廣東的「鎮壓」運動。中國中央電視台在一檔新聞節目中對曾飛洋的維權行為進行了猛烈抨擊,節目中,他被指控蓄意煽動騷亂,並接受境外資金來破壞中國社會安定秩序,此外,節目還提及了曾飛洋的私生活十分混亂,「已婚的曾飛洋至少有八段婚外情。」《新華視點》中指出,一位辦案民警在曾飛洋家中搜出大量的淫穢物品,「還加入了一個裸聊群。」官方媒體在嘗試證明曾飛洋的道德品性存在問題。
原因
在這次案件中,被告朱小梅的律師龐琨在《紐約時報》的電話採訪中認為這種判決是「不可接受的」,因為朱小梅做的事情是組織和幫助工人。沒有代理律師為曾飛洋發聲,因為曾飛洋在今年7月中旬的時候,「解聘」了律師,當時引起一陣嘩然。據《金融時報》說,2014年,曾飛洋被警察拘禁時,在南村派出所的拘留室留下眼淚,「是工人做錯了嗎?是我們打工族服務部做錯了嗎?為什麼我們總是面臨牢獄之災?」
如果要尋找答案,朱小梅的律師龐琨的回答或許是答案之一,龐琨對《紐約時報》說,「很明顯,當局想讓他們(工人)依靠政府和製度來處理類似的勞動糾紛」 ,也就是說,勞工維權NGO的地位在當局心中漸漸下落。
當年被民工潮一掃而空的村莊,無數的農民工紛紛出村,竭力抓住自己的命運,他們試圖在大城市裡破土、紮根,可如今在企業倒閉潮的漩渦中,諸多夢想還未實現的民工們或面臨昔日夢想的破碎——「統統回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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