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鈕承澤性侵案看「性自主權」
台灣《聯合報》報道說,52歲、曾經執導賣座電影《艋舺》的鈕承澤在拍攝電影《跑馬》(暫定名稱)期間涉嫌性侵女性工作人員,受害女子已經向警方報案。 報道說,事件發生在11月下旬,事發後A女立即赴醫院驗傷,並在5日向婦幼警察局報案,而據報鈕承澤在事發10天內,不斷傳訊息向A女致歉。 新聞爆出後,一時之間有關鈕承澤過去的緋聞和負面報道又再次登上版面。據BBC報導,台灣知名導演鈕承澤涉嫌性侵女性工作人員,消息爆出之後引起台灣輿論高度關注,凸顯不論是誰都必須尊重「性自主權」。
尊重性自主權
而現在,鈕承澤涉嫌性侵女性工作人員的事件,也凸顯尊重「性自主權」的重要性。 在有關如何界定強姦、性侵犯或性騷擾的問題,對方是否同意是一大關鍵,如何判斷對方「要或不要」,把「性」想成「一起喝茶」就很容易理解。 如何判斷對方要不要一起喝茶很簡單,只要開口問就好了,如果對方同意,就可以一起喝茶。 如果對方沒有同意,就不要幫他/她泡茶,更重要的是,千萬不要「強迫灌茶」給他/她喝。 如果對方同意,但你燒開了水,泡了茶,甚至加了糖加了奶,把茶端上來之後,對方又改變主意不要喝茶了,那你也不能「強迫灌茶」,即使對方一開始已經同意。「強迫灌茶」
如果對方已經開始喝茶,但喝到一半就失去興趣不想喝了,或是不喜歡茶的味道不想喝了,你也不能「強迫灌茶」,因為你給對方泡茶不代表對方有義務喝完。 如果因為某種原因(例如醉酒)對方已經不省人事,就不必問人家要不要喝茶,更不要「強迫灌茶」,要記住不省人事的人不能行使同意權。 如果你問的時候對方還是清醒的,但等到你燒開了水,泡了茶,甚至加了糖加了奶,把茶端上來之後,對方已經不省人事了,那這時候也不能「強迫灌茶」。 如果昨天晚上對方同意和你一起喝茶,並不代表今天早上或以後每天都同意和你一起喝茶。 總之,如果你能理解「強迫灌茶」給對方喝有多麼的荒唐,你應該就能理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性自主權」,不能強迫。強姦定義
與此同時,英國一項調查顯示,許多成年人仍然搞不懂強姦的定義。 針對將近4000人所進行的調查顯示,有三分之一的受訪者認為,只要不使用暴力,用其他各種壓力迫使發生性行為就不算強姦。 有三分之一的受訪男性認為,如果和他約會的女性與他有調情等互動行為,那麼就算她沒有明確表示同意發生性行為,那也不能算是強姦。 有三分之一的受訪男性表示,如果雙方已經開始性行為,女性不能做到一半就變卦拒絶。 有24%的受訪者認為,長期伴侶關係之間(例如夫妻)沒有經過同意的性行為不是強姦。(Visited 35 times, 1 visits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