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師孫世華指控經歷被廣州警察構陷抓捕、羞辱的恐怖,並作出投訴;廣州警方發布通報稱指控不實,反指是律師在過程中無理取鬧。當事人和警方各執一詞,真相究竟為何,仍是一頭霧水。好在廣州律師協會通報此事稱,已經啟動維權程序進行調查,期待真相水落石出。 [caption id="attachment_21085" align="aligncenter" width="717"]

女律師孫世華[/caption] 孫世華律師的遭遇在網絡及媒體公布,引來眾多關注,一個女律師,一直與官方相安無事,並非因為自己違法犯罪,只是受託到廣州市荔灣區華林街派出所為委託人辦取保,稱遇到了警方無中生有的「碰瓷執法」,還遭到眾警的毆打,要強制脫衣檢查、拍照等,深感人身侮辱。 第一疑問是,這一切怎麼會是真的?不明白警方抓捕了該抓的人,難道是要設套釣律師這條大魚?進派出所聯繫工作,而且也知道來人不是嫌犯,派出所會讓人脫衣拍照嗎?如果這是既定程序,那以後去派出所的公民都否都要例行受查?警察真會這麼做?有點匪夷所思。 警方公布的調查結果卻顯示了民警的文明辦案及律師的撒潑。調查指,孫世華沒有出示律師證,辦案民警到場後向其出示警察證表明身份和告知其辦理程序時,孫世華以查看民警身份為由,伸手拉扯民警掛在胸前的警察證。 讓人疑惑的是,這似乎有點不合常理,沒有表明律師身份,警察竟然可以為之接待和開啟辦理程序?到派出所,民警都穿着制服,民警的身份怎麼還受律師質疑?這動機也太扯了! 調查指,與此同時,張某洲用手機在派出所內拍攝警務工作,並與梁某基一同起鬨吵鬧、辱罵民警,經民警口頭制止仍不聽勸阻、繼續拍攝。孫世華等人的行為已涉嫌擾亂單位秩序,為此民警依法將3人口頭傳喚帶入該所辦案區,按照程序規定進行人身安全檢查、信息採集、詢問調查等工作。23時許,3人結束傳喚後離開。 要指出的是,在派出所這樣鬧騰,竟然還可以大搖大擺的離去了,警察沒作處理嗎?沒有處置結論?連警告都沒有嗎?這實在有點不正常的仁慈。 目前,警方的調查結果和孫世華律師的指控,在事實上大相庭徑。甚至可以說,按警方調查的結論,孫世華律師等人在派出所的所謂,有「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妨礙公務」等嫌疑。但警方沒有作處理,背後事實真相究竟如何? 目前的官方結論還不能讓社會信服。但真相只有一個,不是孫世華律師等人說謊或者誇大其詞,污衊人民警察,就是有警方當事人隱滿真相,誤導警方督察人員。 不過,警方調查人員指,調查過程翻查了錄像。有錄像就應該有真相,公布錄像,或者讓獨立第三方查核,真相就不容易被歪曲,不會被掩蓋。 這個社會的力量對比中,警方是掌握着公權力的一方,屬強勢,律師無論在哪在層面上,與辦案的警察相比,都處於弱勢,社會同情弱者也是常事。如果沒有真相,吃虧的其實會是警方,眾人不服,警察整體形象受損。在文明社會,派出所是民眾的安全地,遇到社會不安,找民警一定沒錯。如今,社會矛盾突出,警民關係不善,派出所也竟然成為是非地了,實在是悲哀。 其實,社會多元,衝突時常發生,只要沒有觸犯法律,本着實事求是的精神,錯的一方認個錯,賠個不是,該幹什麼還幹什麼。 上一級部門應該覺悟更高,更應該保有社會正義和秉持客觀公正態度。有了調查結果,還真希望警方不僅只是簡單公布調查結果了事,還應該與當事人直接見面解釋,告訴當事取證的情況,給當事人看看現場錄像,也允許讓當事人提供進一步的證據。多些溝通,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應有姿態,也是共產黨歷來的群眾路線。 基層「碰瓷」,法治不彰,上一級處理不清不楚,真相仍然無法令人信服,百姓可以做的,只能向再上級部門反映,不斷越級的上訪就是這麼形成的。 如果各基層部門都能強調客觀真實,本着實事求是處理問題的態度,事態就不會擴大,上訪的人就會少很多,就不會給去北京的路添堵,不會給中央添亂!事情其實很簡單,道理就是這麼清楚,關鍵是要去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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