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學生在補習班上課[/caption] 草案規劃,未來新南向計劃的東南亞國家僑生來台求學畢業後,可以留在台灣就業工作,在符合特定條件下還可依法申請永居或取得國籍。 新法草案在經過公告諮詢之後,預計在本月送交立法院排議,但草案內容已經引發許多爭議。

從「賣文憑」變成「賣身份證」

吸引優秀人才本是好意,但批評者表示,如果缺乏各方面的完善機制和配套措施,就可能會出現問題。 台灣總統府資政陳博志說,他擔心政府推動的僑外生留台數年可入籍的政策,會讓一些學校從「賣文憑」變成「賣身分證」。 他說,如果僑外生畢業後留台工作幾年就能入籍,這些僑生搞不好會變成來台灣跟台灣學生搶工作機會。 更糟糕的是,一些辦學不好的學校本來是「賣文憑」,未來更可能變成「賣身分證」。 [caption id="attachment_20581" align="aligncenter" width="624"]
台灣需要吸引優秀人才[/caption]

招生中介

台灣僑委會辦理的高職僑生專班,就傳出有部分學校為搶東南亞學生,付費由中介招生。 僑委會辦理的「3+4高職建教僑生專班」,提供國中畢業僑生來台就讀3年高職,可直升科技大學再讀4年。 同時,在台讀書的僑生還可以到相關工廠或公司實習,讓技職教育結合產學合作。 僑生專班早期只有一間學校招生100人,近年來大幅增加,今年共有13間學校,招生1600多人,但也傳出中介亂象,學校和僑生都要支付中介費,形同對弱勢僑生的剝削。

給居留權而非身份證

台灣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對外界關於《新經濟移民法》的質疑表示,相關草案只是申請居留權,而非申請領取身份證。 她說,依據《新經濟移民法》草案規定,來台留學之學生要取得永居權必須符合三個條件。 第一,台灣勞動力市場有明確需求;第二,學生必須取得相關專業證照;第三,在台居留時間超過5年或7年。 台灣政府推動的《新經濟移民法》立法,雖然仍在公告諮詢階段,卻已經「未演先轟動」,獲得各方關注和爭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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