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caption] 被判無期徒刑的廈門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已在福建漳州監獄服刑超過四年。一代梟雄如今百病纏身,患有嚴重的心臟病和糖尿病,多次申請減刑不得要領,絕望之中在獄中發出怒哮。家屬擔心他步大哥後塵死於獄中,憂心忡忡對《超訊》月刊說:「老大已經死在裏面,阿星不能再走這條路!」 賴昌星和家屬還非常不滿,因涉及遠華案而被查封的資產,包括數千多畝土地和一些豪宅,資產去向不明,有的被隨意處置,有的下落不明,有的更疑似被私相授受,沒收清單法院不予交付,當事人就涉案資產向有關部門多次寫信追問,卻石沉大海。 2011年,逃亡加拿大12年的原遠華集團創辦人賴昌星被遣返中國,翌年5月因走私、行賄被判無期徒刑,在漳州監獄服刑。家人對《超訊》表示,賴在獄中確實受到人道待遇,他也積極配合,還參加種菜等勞動,希望以表現爭取減刑。 在獄中,賴昌星本來就患的心臟病和糖尿病病情加重,心血管堵塞。醫務人員查出後建議監獄做出相應治療,獄方以沒有設備為由不予理睬。「我們家屬多次反映,監獄部門對於賴昌星的病情細節不給予正面回應,連病患本人也被禁止接觸醫務人員和了解自己的病情。」 據悉,流亡加拿大期間,中央專案組人員與賴昌星接觸,暗示以他的身體狀況,只要肯合作,有望減刑甚至保外就醫。這也是賴昌星放棄上訴的原因。 四年來,家人曾多次為賴昌星申請減刑,但有關部門相互推卸責任。賴服刑初期原本非常樂觀,但隨著日子一天一天過去,減刑無望,他變得沮喪、煩躁、憤怒甚至絕望,覺得被騙了,經常在獄中大發脾氣,這也加重了病情。 被判死緩的廈門市原常務副市長趙克明,幾年前患肝癌,臨死前才獲得保釋,「出來幾天就死了!」賴昌星大哥賴水強因涉嫌走私被判刑,2002年11月疑因心臟病猝死監獄。家屬說:「老大已經死在裏面,阿星不能再走這條路!」

家屬頻頻追查遠華案資產

消息人士透露,賴昌星無法獲減刑,可能與國家主席習近平執政之後嚴厲整治獄政有關。一些捲入遠華走私案的官商,保外就醫之後又被重投入獄,包括原廈門九洲集團公司總經理趙裕昌。 除此之外,也有大批官商不想賴昌星出來,因為他掌握太多政商秘密。賴昌星和家屬頻頻追查遠華案資產去哪兒了,更令很多人擔心放虎歸山。 據家屬告訴《超訊》,因涉及遠華案而查封的資產可大致歸類為:
  1. 賴本人名下的個人財產(銀行存款,房產等)
  2.  16家以賴昌星為法人代表的內地公司名下資產(樓盤、多宗私人土地、汽車、公司若干存款)。
根據專案組提供的唯一一份涉案物品清單記錄,這些涉案的資產處置如下:
  1. 涉及銀行存款的現金暫存廈門海關帳戶。
  2. 涉及不動產以及私人物品,拍賣後暫存海關帳戶。
  3. 抵押給銀行的資產,拍賣抵償銀行貸款。
  4. 若干私人土地(總面積達數千多畝),同安影視城,一棟20多層的酒店等,移交廈門市政府處理。

數千畝土地遭不明充公

家屬對數千畝土地的處置方式尤為不滿。其中以昌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原廈門海峽會展A2,A3地塊(將近50多萬平方米的土地)被分割成若干塊大小不等的地塊,以國有土地名義公開拍賣。 [caption id="attachment_1969" align="aligncenter" width="600"]海峽會展A3地塊現況
海峽會展A3地塊現況[/caption] 家屬發出連串質問:「一塊有買賣合同,國土局已備案的私人土地,是如何變更成國有土地再重新拍賣的?天泉山莊A地塊,也是已付清款項,屬於私人的土地如何變成國有土地重新拍賣?以及一套天泉山莊的別墅,是如何變更為廈門市土地開發總公司的?同安影視城,原屬私人產業,怎麼就變成了同安市政府的經營產業?而涉及以上提及的土地,為何沒有卷宗記錄在案?」 遠華案結案四年多了,當事人就涉案資產處置向廈門海關、廈門市中級法院、廈門市政府多次寫信查詢,卻毫無音信。 法院判處賴昌星「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違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繳」。家屬質疑,這16家公司的資產,是否都是違法所得呢?根據工商局資料顯示,這16家公司均為外商獨資有限公司(股東均為香港有限公司),成立都是合法的,註冊資金也都有驗資證明。 比如,廈門昌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是由香港昌明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獨資持有。該香港公司原股東為賴昌星(55%)和許X良(45%)。在1999年4月12日,賴昌星把自己的55%股份全部轉讓給謝某某,並在1999年7月23日,把該55%全額轉讓給韓某某。 該項股份轉讓是在香港辦的,在香港公司註冊處均有明確股份轉讓的記錄,屬於合法、正常的商業交易,並非個人資產轉移。韓某某在此股份轉讓合同簽署後有履行付款的行為。這個專案組也是有記錄的。為何將近17年了,有關部門不退還韓某某應得的資產呢? 家屬認為,偵查部門對涉案資產的處置非常隨意。東盛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是一家外商獨資公司,旗下的樓盤「東卉花園」,是廈門豪宅,有200多戶(樓面面積將近43000多平方米)和140多個停車位,1998年已經開始公開銷售。因法人代表及董事為賴昌星,「東卉花園」被420專案組凍結。 由廈門海關操控,先後拍賣了103個車位,拍賣款共計1600多萬人民幣,然而,在涉案財產清單上有兩個拍賣卻異常的低價,疑有貓膩。 2005年10月25日,一位叫蔡梓X的買受人以8萬元人民幣低價獲得一停車位。相關案卷資料顯示為「公開拍賣」。無獨有偶,此人的老婆王錦X,於2006年4月12號以370萬元「競價」獲得東卉花園F401室。(註:在2006年一套同等面積的單位市場價為700-800萬。) 這兩次拍賣,經辦人的簽字為趙彥明。趙是遠華案資產組的成員,現任漳州東山海關緝私分局局長。 2005年7月,一個名為蔡X宜的買受人以205萬的低價競得一筼簹路3-8號房產(現廈門濱北咖啡一條街的沿街別墅),此套別墅現值將近5000萬元。就按2006年的市場價格來算至少值1000萬。此人正是蔡梓X的兒子,「巧合」的是,經辦人還是趙彥明。 另一個異常的拍賣就是,於2009年8月17日,廈門皇嘉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東卉花園臨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18.1萬元的總價競得9個東卉花園的停車位,均價每個2萬元。經辦人又是趙彥明。 家屬憤憤不平地說,在這幾個的「公開拍賣」中,究竟有沒有利益輸送呢?為何這些人都能以低價成為買受人,而經辦人都是趙彥明?當事人以及家屬三番四次的寫信上訪,反映情況,為何都了無音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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