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梁頌恆郭卓堅申臨時禁制令 下周二裁決 官質疑不頒令會否釀「不可逆」損失 轉載自明報
《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6月14日在立法會通過,同月22日刊憲成為香港法例,梁頌恆與「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今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暫緩一地兩檢在聆訊前執行。政府方強調一地兩檢並沒有違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惟法官周家明質疑,若法庭現時不頒下臨時禁制令,在此期間是否會對旅客造成不可逆轉的損失。政府方指,若有關人士不想承受風險,可以不乘搭高鐵。[caption id="attachment_17891" align="alignnone" width="703"]
法官聽取雙方陳辭後,將於下周二(14日)頒下裁決。
郭卓堅陳辭指,即使一地兩檢暫緩,高鐵仍能如期通車。他亦擔憂若高鐵於9月22日通車,但其覆核於10月30日勝訴,此時前若有港人因為政治犯罪,而被中國判處死刑,將會是無法補救。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法官只有在申請人理據表面理據是強而有力下,及在特殊情況,即申請人的利益直接受影響下,才能在此階段頒下臨時禁制令。余若海強調若一地兩檢無法實施,高鐵將不能如期通車。
對於有人建議在福田口岸設置兩地兩檢,余若海指,福田及其他口岸均沒有出入境設備,並對於持有其他國家護照的旅客,會造成問題。
余若海指出,人大常委會已曾表明,一地兩檢合乎一國兩制,亦沒有違反《基本法》,因此申請人的理據表面看來不成立。對於梁頌恆指,一地兩檢從字面看來已牴觸《基本法》多條條文,余若海質疑不能如此理解及解釋《基本法》。
余若海質疑,若一地兩檢設置在羅湖,大家便不會質疑其合憲性。為方便及實際需要,一地兩檢必須在西九實施,余若海認為申請人將邊境及司法管轄權的概念混淆,指出本港有案例指,港人在港澳碼頭出境後,雖仍在香港境內,但已離開香港司法管轄區。
余若海強調《基本法》從沒有列明,香港不能實施一地兩檢。而一地兩檢只適用於該口岸的出入境事宜,與在港其他範圍是否使用內地法無關。余若海提醒法官,現階段處理的問題,影響一個重大的基建工程,牽連香港旅遊業、就業機會、旅客行程及大眾期望等。
梁頌恆認為法庭應比較頒下臨時禁制令與否的影響,余若海認為沒有必要在此階段比較,因有關影響是基於一地兩檢合憲性而衍生,與禁制令無關。余若海亦質疑,在一地兩檢實行下,梁頌恆的個人利益沒有受損,故不合乎頌下臨時禁制令的要求。
惟法官周家明質疑,若果法庭現時不頒下臨時禁制令,但他日裁定一地兩檢違憲,在此期間是否的確會對旅客造成不可逆轉的損失。余若海指,此並非對是次申請人會造成的影響,法庭亦不能假設有上述情況出現。而且,若該人不想承受風險,可以不乘搭高鐵,可選擇在落馬洲或機場離境;乘搭高鐵乃是乘客自願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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