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布今日到吉隆坡法院應訊,被控三項刑事違反信託罪及一項濫用職權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囚最少2年、最高20年。
據報道,今日早上(4日)納吉布(Najib Razak)於身穿深藍色外套及藍色襯衣抵達吉隆坡法院,表情輕鬆臉帶笑容。法院門外有支持者到場。
納吉布周二(3日)下午2時35分於吉隆坡的私人住宅被逮捕,1MDB(一馬案)特別工作組發聲明指納吉布因涉及一宗與1MDB前附屬公司SRC國際(SRC International)有關的調查而被捕。
據路透社報道,納吉布5月22日前往布城(Putrajaya)反貪機構總部接受問話時,調查人員要求納吉布解釋,一筆4200萬令吉(約8290萬港元)款項如何經由SRC國際落入其戶口。
據《星洲日報》7月1日引述曾多次揭露馬來西亞政客涉貪的獨立網媒《砂拉越報告》報道,他們總額約1000億令吉(約1937億港元)的款項,分別藏在香港、瑞士及德國的帳戶內。報道指他們會親自將錢存入香港的戶口,而已「曝光」的錢則被存在瑞士及德國帳戶內。
納吉布夫婦被充公財物:
●現金:合共35袋、26種貨幣,總值1.14億令吉
●珠寶:黃金及首飾共1.2萬件,其中一條價值1200萬令吉的金鏈為價值最高的充公財物,總值約8.8億令吉
●手袋:567個,包括一個未有公開發售的Bijan手袋,其他主要為Hermès手袋,總值5130萬令吉
●名錶:423隻,總值7800萬令吉
●眼鏡:234副,總值37.4萬令吉
●所有財物總值:約11億令吉(約21.6億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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