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後召開記者會[/caption]
香港立法會宣誓風波,在11月15日,高等法院裁定政府勝訴,梁頌恒、游蕙禎議席懸空之後,算是告一段落。此事因10月初兩名新當選的「本土派」議員,在宣誓時以「支那」等詞「辱華」而引爆,激起中央以及港府强烈反彈。港府向法庭上訴,請求司法覆核,反對立法會主席允許梁游重新宣誓;而中央政府更啓動全國人大常委會重新解釋《基本法》第104條,補充宣誓原則。
法院裁决出來後,梁游二人雖然表示要繼續上訴,但勝算微乎其微,所懸空議席已迎來各方厲兵秣馬的爭奪。補選之戰一觸即發。但梁游二人可能已經要逐漸淡出香港政壇了。近年來,港獨勢力在香港突然坐大,9月份的立法會選舉中竟然有兩人,以「政治素人」之姿,進入立法會,這讓很多觀察者震驚不已。但宣誓時的幼稚與荒唐,給對手以可乘之機,觸發了「釋法」機制,結果二人又被逐出了立法會。事態發展讓人目不暇接。
經此一役,人人矚目於中央對香港立法、司法權力的更深入影響,所掀起的波瀾依舊在香港政壇發酵。但是,此事的影響不僅限於香港內部。這也在影響中國大陸民意對香港的整體態度。雖然中國的政治决策,未必會聽從民意。但是,隨著民衆發聲的渠道越來越多,中國當政者也不得不參考民意。對外交往是內政的延伸。目前香港、澳門,作爲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但因爲「一國兩制」,而被視爲處在中國境外。處理香港事務,也需參考內部民意。
自從八十年代以來,香港是中國改革開放的重要助力,深受唯物主義進化史觀影響的中國人,大多視香港爲先進地區,對香港抱有玫瑰色的期待。這種期待在不同層面,在不同的群體中都有。但近年來,香港形象,出現變化,不再是玫瑰色,而變成了灰黑色。本次立法會宣誓風波,更成了一個轉折。
改革開放初期,隨著港資對大陸的投資,香港文化紅遍大江南北。香港的自由、法治、廉潔與繁榮,等等,都成爲中國大陸很多人心儀的對象。1997年的回歸,即是民族吐氣揚眉的一刻,也是從心理上拉近香港與大陸距離的一刻。回歸中國的香港,被很多人寄予厚望,認爲這裏可以啓示中國的未來。無論文化習俗、經濟制度、政治圖景,這裏都被知識分子們拿來參考,作爲改進中國的座標之一。
香港的習俗道德,被視爲保存了中國傳統,不像大陸經歷鎮反、破四舊、文革等等,面目全非;香港的公屋、醫保、教育,被視爲比中國更加「社會主義」;香港的言論與集會自由,更被視爲中國民主的橋頭堡。1989年以後,香港維多利亞公園每年的集會,更成了中國民主運動的血脉傳承所繫。就算在非知識分子的意見中,香港的富裕、先進,也令人羡慕。上海大學教授朱學勤,曾說過,對於中國來說,香港是不可缺少的一個「氣眼」,「是我們透一口氣,出來看世界的地方」。
[caption id="attachment_3907" align="alignnone" width="600"] 梁頌恒、游蕙禎失去立法會議席[/caption]
香港道德形象近年淪陷
但近年來,香港形象淪陷,乃至坍塌了。這種淪陷是一步步來的。幾年前,「反蝗蟲」運動,讓香港自己折斷了在大陸民意中的道德形象。自由行的廣泛流行,也讓更多大陸底層遊港者浮光掠影地見識到,香港經濟也不過如此。而現在,「港獨」勢力的「宣誓風波」,更讓人驚覺,夾雜了歧視與背叛的香港政治,無法承受過去所寄予的厚望。反對派以民主對抗專制,將香港政治的未來,與中國民主化的前景緊密聯繫,這不僅挑戰中央領導,也贏得大陸民意的敬重與感激。而現在,「去中國化」,乃至「辱華」,一步步把過去二三十年的光譜消解。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董建華怒斥,宣誓風波中的議員「數典忘祖,嚴重違反國家憲法、《基本法》及香港有關法律,應受到法律懲處,受到主流民意唾弃。」中央及港府操盤者,聰明地將梁游二人的行爲,與近代以來中國所遭遇的民族屈辱結合了起來。以「支那」一詞辱華來指控他們。在香港內部,掃清了民意的障礙獲得最大範圍的支持。而在中國大陸,官方媒體廣泛傳播立法會宣誓鬧劇,則更是借此打擊了整個香港反對派的合法性,重塑了大陸民意對香港的看法,爲未來治港中採取更激進手段,做好了鋪墊。
中央治港,受制於歷史所形成的政治體制制約,也受民意約束。國際、國內以及香港內部民意,都是要考慮的對象。但是經此一役,中國大陸內部民意,已經基本搞定。香港政治,不再是爲了中國民主對抗專制,而成了「辱華」的「港獨」拒絕認同中國的鬧劇,所以中央才會「有權用盡」。這對有大中華情懷的自由派知識分子來說,無疑是巨大的打擊。
這次對付立法會「宣誓風波」,動用人大釋法,被一些人視爲「殺鶏用牛刀」。其實,牛刀也許還比較輕,未來,或許還有比牛刀更厲害的重型武器。凝聚民意,避免內部反彈,這是爲了動用更大武器做鋪墊。失去同情的香港,就算有了更大的「治港」模式變化改變,也不用擔心民意了。
釋法宣判「一國兩制」死刑?
台灣學者吳介民認爲,這次釋法的舉措,已直接宣判「一國兩制」死刑,香港僅存的一點民意機制也嚴重潰堤。類似的例子,在中國並非首例。《超訊》在今年10月號,曾回顧1951年到1959年,中央容忍下,西藏以《十七條協議》爲基本法的「一國兩治」,如何在達賴喇嘛出走印度以後,中央如何重塑西藏政治地位,將「一國兩治」變成了民族區域自治區。未來的香港,或許,也可能朝這個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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