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踐踏國旗被判社會服務令 梁振英:判決引全國公憤
一名21歲青年上月在沙田參與罷買活動期間,將沙田大會堂外的國旗拆下,國旗被踐踏後再被扔到城門河,青年昨日被法院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在社交網站貼文,指「一名狂徒上月在沙田涉嫌踐踏國旗並棄於城門河,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這判決必定引起全國公憤,既然裁判官表示沒有量刑指引,律政司必須上訴」。他又提到,早前有人塗污美國總領事館外牆,被判刑四個星期。
他又提到,知專設計學院15歲女學生陳彥霖浮屍事件,指有學生繼續逼迫學院院長王麗蓮和副院長黃偉祖。他形容,「我看了電視新聞的畫面,總覺得蒙面的黑衣人就是中東的恐怖分子,院長和副院長就是人質,恐怖分子將刀架在人質的頸上,迫人質對著鏡頭讀出譴責這個哪個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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