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發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洗黑錢罪刑滿,今早出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到場接他。陳同佳在壁屋懲教所門外見記者,他向女朋友潘曉穎的家人講對不起,期間又鞠躬致歉。


陳同佳說,明白自己做了一些無可挽救的錯事,為他們帶來很大的傷痛,他內心亦一直受到責備及譴責,願意為自己的衝動及錯事自首,回台受審和服刑,希望潘曉穎家人能夠稍稍釋懷,令潘曉穎安息。
陳同佳亦多謝家人及父母,他表示即使犯了彌天大錯,但家人一直支持關懷他,不離不棄,他說不敢說可以報答,但會記著家人的支持及養育之恩。陳同佳又向社會及香港人說對不起,希望得到原諒,讓他有機會重新做人,回報社會。
被問到是否被人利用、成為政治籌碼以及認罪是否自願等,陳同佳都沒有回應,只是重申說對不起,他之後登上一輛七人車離開。
而台灣當局就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的處理手法出現轉變,陸委會表示已經去信香港特區政府,要求協助台方人員到香港,將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押解回台灣。蔡英文總統在社交網站表示,從來沒有放棄司法管轄權。
香港特區政府昨日深夜表示,台灣無權派員到港押解疑犯。
特區政府回應台灣計劃派員到港,將出獄後的台灣殺人案疑犯押解到台灣。特區政府認為,等於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司法管轄權,完全不能接受。台灣執法當局在香港沒有執法權。
聲明又指出,疑犯自願到台灣自首,他出獄後,特區政府無權施加任何強制。台方在他抵埗後可將他拘捕。台方若願意處理自首,應立即取消對疑犯的入境管制,才不會令通緝令自相矛盾。
特區政府又表示,殺人案發生在台灣,死者屍體、主要證人、證物及相關證據都在台灣,在香港只有足夠證據控告清洗黑錢罪,沒有足夠證據控告其他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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