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最高法院大法院今日就正在服刑的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作出終審判決,撤銷二審法院原判,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


韓聯社報道,大法院認為,一審和二審法院未將案中涉及的受賄部分,與其他犯罪嫌疑分開審理,有違法理。南韓《公職選舉法》規定,適用於總統等公職人員的特定犯罪加重處罰相關的受賄嫌疑,應與其他犯罪嫌疑區分後審判,當中亦規定,公職人員的受賄罪涉及限制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須分開宣判。
南韓首名女總統朴槿惠於2016年底被國會彈劾,其後被控受賄及濫用權力等罪名,早前被二審法院判刑25年和罰款200億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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