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支持深圳建「先行示範區」 港澳居民可享市民待遇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以下稱「意見」)。
意見指出,黨和國家作出興辦經濟特區重大戰略部署以來,深圳經濟特區作為中國改革開放的重要窗口,各項事業取得顯著成績,已成為一座充滿魅力、動力、活力、創新力的國際化創新型城市。
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支持深圳高舉新時代改革開放旗幟、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有利於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推進改革開放,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擴大開放新格局;有利於更好實施粵港澳大灣區戰略,豐富「一國兩制」事業發展新實踐;有利於率先探索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新路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支撐。
意見確定了深圳的戰略定位,即:高質量發展高地,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在構建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上走在全國前列;法治城市示範,用法治規範政府和市場邊界,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國際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城市文明典範,民生幸福標杆,可持續發展先鋒。
意見提出的深圳發展目標是,到2025年躋身全球經濟實力及發展質量城市的前列,研發投入強度及產業創新能力成為「世界一流」,文化軟實力大幅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和生態環境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2035年成為全國典範,城市綜合經濟競爭力世界領先,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創業及創意之都;到本世紀中葉成為競爭力、創新力、影響力卓著的全球「標杆城市」。
同時意見提出,深圳將會促進與港澳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和金融基金產品互認,在推動人民幣國際化上先行先試,探索新跨境金融監管;另外,以深圳為主陣地建設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在建設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當中,發揮關鍵作用,並推進在深圳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在民生方面享有「市民待遇」等。並允許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國際人才在深圳創辦科技型企業及擔任科研機構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