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槍、禁令,以法止暴護香港 紀碩鳴
黑衣示威抗爭者連日包圍香港機場大堂,已經演變成激進暴力無底線的行為,必須對暴徒用法律重典,喚醒港人的法治意識,以法律的武器止暴制亂,才能守護香港的基本安全。
為營救被圍困香港機場的旅客,一位警員被黑衣暴徒圍困,混亂中盾牌跌落、警棍被搶,數個暴徒蜂擁而上狂毆,情急之下,警察拔槍直指暴徒,人群一轟而散,暴徒各自奔逃保命,警察支持不住坐倒地下,然後被接應同胞接走。暴徒們仍不甘,也只能在遠處叫囂。
黑衣示威抗爭者連日包圍機場大堂,阻礙旅客登機,極度影響機場正常運作和安全,每天數百航班取消。機場管理局取得法庭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及有意圖故意阻礙或干擾香港國際機場的正常使用;任何人亦不得在機場出席或參與任何在機場管理局指定地方之外舉行的示威、抗議或公眾活動。
警察拔槍震懾、機場申請禁止令,以法律的武器止暴制亂,守護機場,守護香港的基本安全。這已經是香港法治的最後底線,對暴徒用法律重典,希望可以喚醒港人的法治意識,重回社會穩定,以法治亂、以理爭義的軌道。
8月13日,連續數日堵塞機場接機大廳的反修例示威人士,以更大規模擁入機場,直接進入出境大堂,阻撓旅客出行。有旅客急趕飛機,示威者堵塞前路,接扯背包,不放行;有澳洲旅客帶著孩了,希望放行,被示威者團團圍住,幾乎哭求、跪拜,也不能如願。
有內地旅客被指是警察,被人圍攻,毆打;有《環球時報》記者在現場採訪,被綑綁,並用手推車旅街。倆人都身體不適,救護員到場急救也被示威者圍,不讓救護。連民主派議員都指責,這是在用私刑!就是暴力、暴行,喪失了人性!
一場反修例,稱作是「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的運動,已經演變成激進暴力無底線,完全是一場「鬧亂暴」(鬧劇亂象和暴力),抗爭提出了包括「撤回」、「取消暴動定性」、「要求特赦」、「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全面落實雙普選」等五大訴求,卻被某些別有用心之人以更為激進,更為暴力的衝擊行為作自證,有些訴求本來就已是事實。在機場,以綑綁無故旅客,阻撓、干預別人的生活以非法達到自己的目的,這種粗暴行為,本來就不理性,不是非暴力。
香港人在國際社會歷來被標籤為文明禮貌,何時變的如此焦慮、粗暴?香港人在國際社會歷來被認為遵紀守法,法治意識強,何時變的如此不自律、踐踏法律?香港人曾經引以為傲的文明、清聲,在激進的示威中一鋪清袋!
港警配槍不輕易使用
香港警察有槍也不輕易使用。機場平亂,警員拔出手槍,這是出於情況緊急和無奈。由於殖民地時期,香港警察已是政權的武力手段,是半軍事化隊伍,所以,1880年以後,包括華人警員在內便已配槍。不過一般來說,香港警察並不傾向於隨意拔槍,任何開槍的案件都會被社會輿論所討論。很多普通香港警察都期望退休時自己沒有開槍記錄。
根據現有《警察通例》規定,警察必須是在「不能以較溫和的武力來達到其目的時」,才可使用槍械,同時列明,在下述情況可使用槍械:
(a) 保護任何人,包括自己,以免生命受到威脅或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或
(b) 拘捕任何企圖逃避警方拘捕的人,而該人屬警務人員有理由相信剛犯了嚴重暴力罪行的人;或
(c) 平息騷動或暴亂。
香港警察除了有各式半自動手槍、步槍至各級自動機關槍外,還有相當齊全的防暴裝備。單是胡椒噴霧,便有四五種,由近身噴射至射程達四五米的大範圍噴射,同時,也有各式催淚彈、布袋彈、橡膠子彈。防暴警察也有由頭至腳的保護裝備,以及各種用途的護盾。最近亦購置了水炮車,但暫時未有使用。在上月出動的「速龍小隊」屬於隸屬於警方機動部隊總部,為準軍事化的特遣防暴警察,負責在大型事件中防暴行動。在其之後還有更加強悍的反恐特勤隊和「飛虎隊」,但二者的主要目標是「反恐」。甚至可以說,香港警察的裝備之強,完全有能力在香港實施「戒嚴」,但到非不得已,警方絕不願意。
警察方面會強調自己「克制」,只使用「低殺傷力武器」,但警察的武力或暴力是否合理,是一個爭議不絕的話題,示威者及媒體亦指責,部份警察圍毆手無寸鐵或已沒有反抗能力的示威者(也包括一些記者),以及過份噴射胡椒噴霧、布袋彈及橡膠子彈。有些警察現場戰術(例如衝進有大量平民的商場中驅散及拘捕示威者),也遭質疑。但警察並非因此不出手,只是時間未到。
法庭禁止令有威力
香港機場管理局已取得法庭臨時禁制令,臨時禁制令清楚表明,將禁止任何有違反公安條例的示威、抗議或公眾活動。機場管理局正在取得有關臨時禁制令的蓋印副本,會盡快在機場各區間展示並實施該臨時禁制令。香港需要用法治止暴制亂,守護香港的基本安全。
禁制令是由法院頒發的嚴肅命令,遵從所有法院發出的禁制令才符合法治及妥善執行司法的整體長遠利益。為保障妥善執行司法(這是維護法治的基礎),政府將按法院所指示其認為恰當的方式,透過警方或其他部門協助強制執行有關禁制令。
如果有任何人干擾和阻礙機場運作,都會視作藐視法庭看待,任何人在機場參與示威和抗議,已被視為違反禁制令,有可能會被監禁。
2014年的「佔中」期间,「禁制令」发挥過關鍵作用。那年10月中旬,潮聯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率先申請禁制示威者在旺角堵塞馬路及架設路障,而達至清理佔領區恢復交通的效果。高等法院批准其申請後,金鐘中信大廈業主、經營非專營巴士服務的冠忠巴士集團等亦紛紛仿傚。最終相關由私人團體申請的禁制令獲警方主動全面配合執行,旺角及金鐘的佔領區亦因此被警方順勢掃蕩清場,促成歷時兩個多月的佔領行動結束。共有37人涉违反禁制令被控藐视法庭罪。
自由的香港由法治保障,維護法治不需要理由,任何有違法治精神的言行都將依法受到嚴正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