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親屬涉腐——「中國社會公開的秘密」
哥倫比亞大學巴納德學院腐敗與治理方面的專家呂曉波表示:「這在中國社會是一個公開秘密。有些官員故意讓配偶和子女為他們做臟活,比如代表他們接受’禮物’,或以他們的名義轉移財產。」
國家主席習近平承諾既要打高層「老虎」,也要打低層「蒼蠅」,現在這場反腐運動已進入第五個年頭。繼去年5月上海率先開展這場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經商的行動之後,北京、廣東、重慶、新疆四地相繼試點。
[caption id="attachment_3553" align="aligncenter" width="450"] 習近平上台後,在軍中展開了反腐「打虎」運動[/caption]
這場整肅行動的必要性在於,過往被中紀委點名「全家腐」的落馬官員中,父子上陣、夫妻聯手、兄弟串通、七大姑八大姨共同斂財、「戴白手套」「收黑錢」的情況屢見不鮮。僅在2015年2月13日至12月31日中紀委網站發布的34份省部級及以上領導幹部紀律處分通報中,有21人違紀涉及親屬、家屬,11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十八大以來,查處的大量腐敗案件暴露出「一家兩制」「官商一體」情況突出,群眾反響強烈,到了必須治理的時候。
可操作性受質疑,權力尋租仍有灰色地帶
中國大陸地區官媒、黨媒普遍表示這是中共貫徹從嚴治黨要求的舉措,但批評人士對新規的可操作性與有效性表示質疑,比如呂曉波認為:「只有建立明確正式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規則,這些新規才能起作用。官員財產申報已經討論了很多年了。」
[caption id="attachment_3555" align="aligncenter" width="450"] 多地出台規定規範領導幹部親屬經商辦企業行為[/caption]
然而,目前中國大陸地區尚無「陽光法案」(又稱「信息自由法」、「資訊公開」或「資訊自由」,是應用於促使政府機關的資訊向民眾公開的一個通稱)。
具體而言,以上海「省部級官員配偶不得經商辦企業」規定為例,該項規定無具體界定何為「經商」,無法限制官員自己以擔任企業高管或持有股份等形式獲利,也無法限制官員以其他親信、朋友的名義開公司。可以說是「初衷雖好,可操作性極差」。
近年來多起重大貪腐案件均顯示,官員通常透過家屬名字持有各種非法資產,許多腐敗官員或有野心的官員還與擔任中間人的民間商人建立關係,給他們安排好處,為他們提供種種幫助。
根據透明國際(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發布的2015年清廉指數(CPI),中國的排名較上一年上升17位,在186個國家中排在第83位。 BBC中文網指出,有專家表示這更多是來自於一些與中國接近的國家在過去一年的退步。
[caption id="attachment_3556" align="aligncenter" width="450"] 2015年全球清廉指數報告[/caption]
英國薩塞克斯大學腐敗問題研究中心的主任丹·霍夫曾在南華早報撰文指出,該排名變化很難說是對習近平大規模反腐行動的響亮稱讚,但也並不意味中國反腐未見成效,因為要改變根深蒂固的行為模式需要時間,不能指望中國的清廉指數排名在幾年內大幅上升。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和轉軌日益深化,「權力尋租」現象並未減少,而且變得更加隱蔽,以致要對這種現象進行治理遇到重重阻礙。正因為此,一切選擇性反腐、治標不治本的反腐都可能將會淪為形式,真正要改變整個政府系統根深蒂固的行為模式,還要考驗執政當局的政治智慧以及反腐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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