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秩序為什麼這麼穩定,這真是個問題!


這兩年美國的政治真的很亂,亂到我們國家貿易談判都不知道和誰談,不管你喜歡他還是討厭他,特朗普肯定是美國歷任總統中的一個怪胎。
川總擔任總統的這兩年,兩黨吵這個很正常,很多時候都這樣,現在更厲害,總統和國會吵,總統和司法部門吵,總統和自己的團隊也在吵,這種情況要是在其他許多國家估計早就發生災難了,但美國政府運作和社會秩序依然良好。
實際上這還不是美國最混亂的時期,上世紀60年代的民權運動和反越戰運動,示威衝突天天上演,焚燒這焚燒那的比現在法國的黃馬甲厲害多了,但社會都還是維持穩定的。
美國建國200多年,除南北戰爭之外,從未發生過內戰。而200年這世上大多數國家,不知道發生多少次內部戰爭了,主要的大國光政體都換過好幾遍了。
像過去幾個世紀以來,有不少的大國,勃然興起,但也迅速衰落。論幅員廣闊,資源豐富,許多國家不輸於美國,如俄羅斯、加拿大、澳洲、中國、印度,但都不能像美國那樣吸引全球人才和持續強大。
到底原因何在?美國究竟有什麼其他國家所不及的優越之處?這是值得人們研究探討的地方。
很多人會說是美國的制度。但制度也需要人去運作,而美國是世界各地移民建立的國家,咱們老祖宗還有句話眾口難調呢,更何況這來自全世界的人。
正是這來自全世界的人,能夠在一種秩序之下發揮個人的潛能,這才是美國持久成功的關鍵。
那麼這是怎樣的秩序?難道我們學不來嗎?
1974年,尼克松不光彩地辭去總統職務,越南戰爭正走向災難性的結局,大學正從學問的殿堂墮落成瘋人院……
在這樣的危機時刻,美國政治理論家羅素•柯克(Russell Kirk)出版了一本書《美國秩序的根基》,揭開了美國持續成功的秘密:它的強大不是來自其豐富的自然資源、優越的地理環境、發達的教育和科技、強大的國防、高素質的民眾,而是來自建立在古老又文明的傳統根基之上的美國秩序。
許多人認為,美國是只有200多年歷史的新興國家,是現代的、科學的、世俗的。
但柯克從對西方政治思想與宗教思想史的梳理中,認為美國基於悠久歷史的基督教和自由主義的思想傳統中建立的體制,是美國得以長期保持自由與繁榮,長期維繫和諧高速發展的力量之源。
換言之,美國秩序就是在保守傳統中的充份自由。
美國秩序的思想根源,來自四個古老城市:耶路撒冷、雅典、羅馬和倫敦。耶路撒冷的信仰和倫理、雅典的理性與榮耀、羅馬的美德與力量、倫敦的法律與市場,四個城市的傳統價值融匯到美國秩序之中。
美國的政治首都是華盛頓特區,但耶路撒冷是美國的精神首都。美國秩序不是起源於西歐,而是起源於舊約聖經,起源於耶路撒冷。
聖殿山上的神明才是美國秩序的首席作者。希伯來人的這一秩序經過很多世紀傳到美利堅合眾國的手中,上帝的律法依舊是秩序的源泉。
摩西頒布十誡啟示了超驗秩序的原理,正是美國秩序的神明根基。美國的開國元勛們把舊約聖經的神明意圖變成了現實。
美國秩序建立在人們普遍相信神明是宇宙最高主宰的基礎上。邦國的秩序有兩個層面。
一個是靈魂與信仰深處的內在秩序,也叫靈魂秩序;一個是政治與社會的外在秩序。內在秩序決定外在秩序。
美國人的靈魂秩序端賴從耶路撒冷而來的神明秩序,這是人民心靈的永恆城堡。有此永恆城堡,內心就有了俯視現實流變的定力。
心中是永恆,眼前是流變,而且一定是向那永恆秩序的流變。這才是真正的制度自信。
無神論的國家,不相信“舉頭三尺有神明”的人民,不可能建立這樣穩定的秩序。
永恆的必定是古老的,作為美國秩序思想根源的第二個古老城市是希臘的雅典。
雅典創設民主制度,但盛世未超過50年。美國的開國元勛們不是揚棄民主,而是要吸取雅典民主所提供的負面教訓,希望找到更持久的實行民主的道路。
構成美國秩序的第三個城市,是古羅馬。民主起源於雅典,共和則起源於羅馬。
共和的本質是政權的公有,是公天下,其對立面是一人獨大或一黨獨大的私天下。
相對於專政依靠武力的統治,共和的統治依靠和平手段。專政權力的特點是暗鬥,共和權力的特點是明爭。
美國參、眾兩院所在的國會山(Capitol Hill),這個稱呼取自古羅馬的Capitoline Hill,是古羅馬政治權力中心元老院所在。
古羅馬的公民精神與公民美德,信仰上的虔誠,詩歌與雄辯,法律傳統與政治制度等等,深度影響美國秩序的建立。
對美國秩序構成最直接影響的是第四個城市——倫敦。
為什麼美國獨立戰爭會出現這麼多傑出的、被後世視為典範的開國元勛?因為獨立戰爭的對手是英國,對抗英國不但要在武力上戰勝它,更要在道德、理念上不輸於它。
你的對手強,你也會強;你的對手爛,即使你贏了他,你也好不到哪裡。
美國對英國的秩序一脈相承。繼承了以個人自由、財產權、普通法、大憲章、代議制政府等為特徵的盎格魯‧撒克遜自由傳統。
此外還有重要性被低估的英語語言、自由市場經濟、英國的傳統、習俗、民風、觀念。
其中最主要、最根本的,就是英國《自由大憲章》所確立的“法在王上、王在法下”的法治傳統。
《大憲章》確立“法律之下的自由”,是全人類每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不偏不倚、一視同仁的法律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
法理不只是由國王與議會創製,而且是他們權力的來源。
美國《獨立宣言》與憲法再現了《大憲章》的精華。美國憲法是一部保守主義的憲法,它保守《大憲章》的自由傳統,繼承《大憲章》的法治原則。
美國秩序是人類漫長優秀傳統的集大成者。永恆的必定是古老的。耶路撒冷啟示了秩序的奧秘與原理,雅典貢獻了民主精神,羅馬貢獻了共和政體,倫敦則貢獻了法治、語言、習俗、傳統與盎格魯傳承。
沒有這些傳統,就沒有後來的美國秩序。在這種意義上,美國的秩序在性質上是保守的。
在許多人印象中,美國秩序是進化的、世俗的、科學的、現代的、民主的。事實上,美國秩序是神明的、宗教的、道德的、古老的、共和的。印象中,美國是各國的現代化楷模;事實是,美國是古老智慧之樹的新枝。
很多人認為,美國秩序是歐洲啟蒙運動結出的果實,但柯克認為,美國秩序的永恆之道,蘊藏在美國和西方文明的三千年傳統之中。
美國革命所要建立的,是基於古老事物與古老原理的新秩序。
《美國秩序的根基》的結尾,作者說:“在上帝的良辰吉日,可能有人會以審慎與愛心更新與改善這一秩序的結構。”
這句話意味美國秩序並非完美。世界上沒有完美的秩序,基於人性的醜惡,任何人類社會中也到處藏着魔鬼。
維護美國秩序的保守主義者認為,在熟悉的魔鬼和陌生的魔鬼之間,寧可選擇前者,而一定要拒絕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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