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工作還是要孩子? 香港職場女性的選擇題
前幾天,孫儷發佈的一條微博在網上引起關注。
她感慨自己的經紀人“太敬業”:淩晨在醫院生產,早上9點就開始對接工作流程、發劇本……工作幾乎不受影響。
有不少網友在微博下留言,感歎經紀人太拼了,還是應該好好照顧自己,以身體為重。不過評論區還有一些網友們分享了類似的經歷,看來這樣的“女超人”故事並不止這一個。
這使得女性生育後何時重返職場,怎樣平衡家庭、工作的話題又一次引發了公眾關注。其實,這些年來,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對現代女性職業發展的討論從未停止過。在回歸家庭的同時,如何將對事業發展的阻礙降到最低,也是許多職業女性一直在追尋和探索的現實問題。
據全國婦聯和國家統計局公佈的《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報告》數據顯示,中國18- 64歲女性的在業率為71.1%。另一項Lean In China發佈的《2017女性、職業與幸福感:數字時代女性職場影響力》報告則顯示,有61.82%的中國女性認為家庭和事業同等重要,想要兼顧事業與家庭。
與此同時,也能看到,女性的高就業率與中國傳統掛念中的“男主外,女主內”仍然有著不小的衝撞。除了專注於職業發展,女性相對於男性而言,在回歸家庭方面仍會承擔更多的責任。
所以在這樣的現實背景下,想要在“家庭”“職場”之間實現無縫切換,做出雙重好成績,就意味著背負更多的壓力,成為一名“全能女超人”。而相比世界上其他國家,中國女性在這一問題上對自身有著尤其高的要求。
在胡潤富豪榜2018年發佈的“各國白手起家女富豪排行榜”上,中國有64位白手起家十億美金女富豪,位列世界第一,總人數占全球的63%,比位列榜單第二名的美國多出46人。同時,北京也被稱作“全球白手起家女富豪之都”。
據官方統計,全球最成功的男企業家百強中,有3成是中國的,而全球最成功的女企業家百強中,有超過6成是中國的。
而在這群處處不願落後、外表光鮮的職業女性身後,往往更多的是別人看不到的辛酸與苦衷。
曾有職場媽媽講述過自己的經歷:孩子哭一夜,她哄一夜,第二天還是要精神抖擻站在會議室裏,像是什麼都沒發生一樣。甚至是在上班期間,工作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家庭的影響。晚上下班後,更是要退掉一切社交活動,趕回家裏,照顧孩子。
可以說,這樣的身心俱疲,是很多職場媽媽的真實寫照。
而網路上出現的不少辭彙,例如“當媽式擇偶”“保姆式妻子”“喪偶式育兒”“守寡式婚姻”等,也讓人看到在家庭生活中,不少中國男性的普遍缺席,於是只剩下媽媽一人孤軍奮戰。
香港職場女性的無奈掙扎
其實很多人不知道的是,相比內地,香港的情況也好不到哪里去。
雖然相對於發展中國家,香港女性往往被視為幸運一族,人均壽命全球最長,受教育年數亦排在前列,不少女性擔當議員及政府部門首長,男女的薪金差距也很小。但在香港這樣快節奏且高壓的生活中,她們依然會因為家庭、事業之間難以達到平衡而苦苦掙扎。
香港的出生率之低在世界上都排得上榜。由1985年至2014的30年間,一直入選全球最低的10個國家或地區之一,當中有22年更位於三甲之內。
而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點就在於許多香港女性因怕生育而影響工作,所以延遲結婚。而近年香港女性初婚的年齡中位數已超29歲。而香港大部分女性均接受良好的教育,具有較高的受聘能力。據統計,香港20-24歲的人口當中,女性的就業率甚至比男性更高。穩定的工作能使女性保持經濟獨立,但是一旦結婚生育,女性便往往需要暫時退出職場,所以不少人有了遲婚的考慮。而由於女性的生育年齡有限,即使想繼續延後婚結生育大計,很多時也只能無奈作出妥協。
不少女性就不僅因為工作而減少生育機會,但同時又因為生育而離開職場。根據香港一組2015年的統計數據,香港女性的就業率在25-29歲的年齡組別達最高峰,其後持續下跌,在35-39歲已低於80%;反觀男性要到60-64歲始低於80%。
其中,結婚生育似乎是其中一個重要因素。而近年香港女性的初婚年齡一直維持在29歲,大概有7成婦女在結婚後3年內生育第一胎,而30-35歲正是女性就業率顯著下跌的年齡層。
社會該如何為職場媽媽分擔?
而想要真正解放職場媽媽們,使她們不再為生育和照顧家庭過度擔憂,不僅需要整個家庭的共同努力,也需要整個社會轉變觀念,同時多建立、完善可以幫助女性重返職場並實現持續發展的社會機制和政策。
首先,可以借鑒一些歐美國家的做法。這些國家的女性在生育後可以一直維持工作,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就在於這些國家為父母提供較長的育兒假。例如匈牙利有72.1周“等同全薪假期”、愛沙尼亞有87.1周、斯洛伐克有50.4周、保加利亞有75.9周及芬蘭有49周。因此這些國家的女性在生育後並不急於投入工作。
中國現行的產假政策包括針對女性的產假和針對男性的陪產假。2012年國務院頒佈實施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在此基礎上,各省份在各自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分別規定了獎勵產假。獎勵產假從30天到80天不等,大部分為60天,個別省份產假合計365天。而各省份針對男性的護理假在7—30天不等,大部分僅為15天。
像在香港,職場媽媽的產假不僅少得可憐,連同丈夫的侍產假也只有8.3周全薪產假。無論是內地,還是香港,這比起女性高就業率的丹麥(28.1周)、瑞典(45.6周)及斯洛文尼亞(52.5周)都相差甚遠。
今年兩會上,還有代表委員提議,將陪產假與產假合併,由夫妻合休,其中男性產假建議為42天以上。這不僅使男性可以在女性生育和家庭生活中能承擔更多的責任,也可以更多地體現對女性的尊重,讓夫妻間增進交流,使家庭更加和睦。
不過從落實角度來看,這仍然有一定的難度。由於“男性陪產假”並未在國家法律層面予以明確,且落實陪產假的法律責任也暫時沒有在《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中予以規定,因而很多企業認為會增加運營成本,更對此不當一回事。
另一關鍵的因素是國內仍十分欠缺幼兒的照顧服務。歐洲國家的女性高就業率在很大程度上都有賴於高入託率所支持,讓女性在享受完育兒假後即時接駁幼兒照顧服務,安心重返職場。
以女性就業率最高的丹麥為例,其3歲以下幼兒實行全日入託的比率為81.7%,其後的瑞典及斯洛文尼亞亦分別有46%及54.5%。相比之下,在香港都僅有13%,其中2歲以下更低至1%,距離歐盟標準(33%)甚遠,在內地更不必說。
所以,如果能夠逐步建立健全全面、可靠的幼兒託管服務,可能會為不少職場媽媽減輕壓力,也會使女性享受更多與男性職業發展同等的權利。
讓每個職場媽媽,不再掙扎、痛苦,不僅是每個家庭成員的責任,更應是整個社會需要考慮和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