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亞洲的「首善之地」的香港,其慈善的高度透明化和政策對於慈善的支持,都值得借鑒和學習。不過香港慈善也存在一系列問題,監管不到位以及缺乏法律規範的問題有待解決。

一直以來,香港被看作亞洲的「首善之地」,曾經連續五年入選全球十大慈善地區。據統計,每年香港超過六成的民眾會進行慈善捐款,「全民慈善」的氛圍為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所稱道。在香港,慈善不僅是人人參與的公益活動,更是一份薪火相傳的事業。當地許多有影響力的公眾人物都樂於投身慈善,甚至建立各種各樣的個人和家族基金會將慈善之舉代代傳承。
據《超訊》觀察,近年來,香港慈善團體數量激增,籌款數目也隨之增長,憑藉現存的優勢,香港將繼續充當連接中國與亞洲、甚至世界的國際慈善平台,有關制度和經驗還可供內地學習和借鑒。不過,香港慈善目前依然被指有監管不到位以及缺乏法律規範的問題,時遭公眾質疑和批評。可以說,日後香港想要在慈善之路上有健康、可持續的發展,仍需要多方努力。

香港慈善高透明內地應學習

2017年一項研究報告顯示,如果按捐款予慈善機構的人口比例計算排名,全球139 個國家和地區中,香港排名第21位,領先芬蘭、比利時及日本等國。高透明度是公眾對公益慈善機構的第一要求。善款運用的透明度,是決定民眾參與慈善意願的重要因素。
在2011年,中國網絡上熱傳的「郭美美事件」,一度使內地民眾對慈善機構產生信任危機。郭美美公開在社交媒體上炫富,「住大別墅,開瑪莎拉蒂」,又扯上「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職位,國內慈善捐款的資金流向問題一下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之後,內地的慈善透明度問題引起各界重視,慈善團體也開始用各種方式緩解危機對慈善事業帶來的巨大衝擊。
與內地相比,在香港的慈善組織和機構一直具有高度透明化。無論政府、媒體還是民間團體都是慈善的「看門人」。全港目前有超過8000個慈善團體,慈善團體都有公眾人士和政府代表參與監督。深圳國際公益學院高級分析員曾偉玲從事慈善公益行業已超過十年。她接受《超訊》採訪時介紹,香港在這方面一直是內地慈善事業學習的榜樣,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成立的「惠施網」等平台,其中都可以查找所有慈善機構的註冊信息和詳細資料,其財務報告更是公開張貼以便公眾查詢。
在對於慈善機構的政策支持方面,她尤其提到,在香港,所有受法院司法管轄的慈善團體均可獲豁免繳稅,雖然內地也有同樣的規定,但是在具體執行部分,涉及跨部門的合作慈善機構和繳稅分別屬於民政局和稅務局兩個不同的政府部門分管,慈善組織的稅收認定以及社會組織的稅收優惠並沒有很好地落實,因此,香港的經驗具借鑒意義,值得學習。

慈善募捐需法律規範和監管

近年來,香港本地居民大多支持社會慈善事業,免稅慈善機構的數目增長十分迅速。據一項調查統計顯示,香港慈善組織的數量在過去16年內漲幅達172%。此外,香港個人及商界捐贈予免稅慈善機構的捐款,更是增長強勁,由2000年29億港元躍升至2014-2015年度的117億港元,升幅高達 301%。
不過近年隨著慈善機構數量激增,民眾對於慈善團體監管的要求也在不斷提高。不少人詬病,每年籌得的善款達數百億元的香港目前仍沒有專屬法例和統一機制監管慈善的機構。儘管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早於2013年已就慈善團體的監管問題撰寫報告書,然而至今也仍未有相關法例推出。
處於法例空白下的區域,便極有可能出現漏洞。例如,香港的任何組織如獲稅務局認可為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信託,即可獲豁免繳稅,但界定什麼可構成「慈善組織」的法例條文不多,而稅務局亦不負責為慈善組織進行註冊或監管慈善組織的行為。在現有機制之下,由於監管不嚴,仍有相當一部分慈善組織無須遵守法例規定提交周年報告或帳目。一旦慈善團體有一些合法但不合理的開支,現時稅務局跟公司註冊處均沒有權責去監管,只能依靠傳媒或非官方組織去發現問題。
而在慈善活動的種類方面,香港慈善活動的籌款模式近年急遽轉變,當面遊說捐款人簽署付款作定期捐款、在互聯網上募捐等,漸趨流行。雖然香港所有於公眾地方舉辦的慈善活動,如賣旗日、街頭義賣等,均須申請許可證或牌照,但是其他形式的慈善籌款活動,如慈善拍賣、晚宴、網上募捐等,皆無須申請牌照。這也使得近年來一些網上慈善募捐發生亂象。
簡約的規管程序,固然有利慈善機構募捐,推動慈善工作。但若缺乏有效監察,善款便不能用得其所,必然有損民眾行善助人的決心。同樣因為缺乏有效監管,2016年9月,內地正式出台了《慈善法》將中國的慈善捐款納入法律的框架,把個人和組織的慈善行為納入法律的監督、規範和保護之下。
曾偉玲表示,她認為《慈善法》是上位法,雖然目前內地有些地方仍存在配套執行政策和規範性文件不足的情況,但是出台後有著深遠影響,而任何地方的慈善都需要法律加以規範和監管,是不容置疑的。
除了缺乏法律監管的問題,去年還有不少媒體報導,香港部分慈善機構所獲的捐款,有超過三成是用於行政及籌款開支,引起民眾不滿。有人認為,這也是慈善機構需要改進的部分之一。
對此,曾偉玲給出不同的看法:行政成本不一定越低越好,需充分考慮人力成本的因素,維持在一定水平。她告訴《超訊》,不少人認為一個慈善機構,其籌集到的善款應該百分之百用於幫助他人,往往完全忽略了它的行政、人力成本。她表示,其實在這一點上,社會公眾需要轉變觀念,因為目前許多地方的慈善事業都存在人才短板,試想如果從事慈善事業本身的專業人員,連自己的溫飽都不能保證,積極性將會大大減退,而專業公益人才的培養將推動慈善事業更加高效地進行,其實對慈善事業本身的發展至關重要。而這也需要慈善組織和個人對公眾進行更多的教育,獲得他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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