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中國遼寧省大連市中級法院對加拿大籍被告人羅伯特·謝倫伯格(Robert Schellenberg)走私毒品案進行一審開庭審理,當庭以走私毒品罪判處謝倫伯格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1月14日,中國遼寧省大連市中級法庭以走私毒品罪對加拿大公民羅伯特·謝倫伯格

謝倫伯格則當庭否認指控,稱自己「不是毒販,只是一名遊客」。
加拿大總理杜魯多(Justin Trudeau)接受採訪回應稱,「作為一個政府,我們極為關注——而且我們所有國際朋友和盟友也應該重視的是,中國已經開始任意適用死刑,就像此案中對加拿大人一樣。」
他表示,對於任何一個加拿大人在其他國家被判死刑,加國政府都會持續干預。
據澎湃新聞報導,大連中級法院曾於去年11月20日以走私毒品罪一審判處謝倫伯格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5萬元人民幣。
謝倫伯格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遼寧省高級法院於12月29日開庭審理。省檢方認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為從犯和犯罪未遂並對其從輕處罰明顯不當,省高級法院裁定將案件發回原法院重新審判。
大連市檢察院隨後補充起訴了新的犯罪事實,市中級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再度審理,認定謝倫伯格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聯同他人走私220公斤冰毒,且認定謝倫伯格為此案主犯,對其作出死刑判決。
英國媒體 BBC 將此案與中國華為高管孟晚舟12月1日在加拿大被捕事件相聯繫,認為這將加劇兩國的外交爭端。
其記者還表示,無論出於何種原因,中方似乎有意突出此案的國際影響,罕見地邀請外國記者進入法庭。儘管謝倫伯格當庭表示自己無辜,但對他的重審只進行了一天,且審判結束後不到一小時就作出了死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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