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教師性犯罪達57人 無需通報家長
《傳真社》今(11日)報道指,2007至2016年間,全港有60名教師因涉及性罪行被取消教師註冊資格,其中有57名教師已遭法院定罪。教育局表示,涉及教職員懷疑性侵犯兒童,校方需呈報教育局,但現在並無指引要求校方就教師涉及性罪行被刑事調查需要向家長通報。
《傳真社》早前透過《公開資料守則》向教育局取得2007年至2016年有關教師涉及性罪行的數字,10年內,遭到法院定罪的案件有57宗,罪名不成立的個案有3宗;因干犯性罪行被教育局取消註冊資格,或拒絕註冊申請的教師,總共有60人,即平均每年有6名教師因涉及性罪行而失去教師資格,但資料未有顯示罪名不成立的3名教師是否同樣被取消教師註冊資格。
警方日前(4日)落案控告一名56歲男訓導主任,他涉嫌在30年前非禮最少5名學生,案件在今日提堂。警方拘捕涉事男子已8個月之久,學校卻未有就事件通知學生及家長,處理手法引起社會關注學校的通報機制。
教育局有指引,涉及教職員行為不當、嚴重失德或懷疑性侵犯兒童,學校則必須向教育局呈報及提交相關資料,供局方考慮會否作出進一步行動,包括審視有關教師的教師註冊資格或發出警告信。不過教育局回應查詢時表示,目前並沒有指引,要求校方在教師因涉及性罪行被刑事調查時須通報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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