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星王寶強前年在微博發表離婚聲明,指太太馬蓉與前經理人宋喆有染,去年更控告宋喆侵佔和挪用工作室資金。去年9月,宋喆因涉嫌職務侵佔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執行逮捕,案件今年7月開庭審理,宋喆當庭認罪。 [caption id="attachment_21542" align="aligncenter" width="809"]

王寶強(右)與律師張起淮握手合影,慶祝勝訴[/caption] 案件周四(18日)上午在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宋喆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考慮上訴;從犯修雨樂則被判囚3年,當庭表示上訴。 法院宣布,被告人宋喆於2014年至2016年在王寶強工作室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被告人修雨樂,採用虛報演出、廣告代言費的手段,侵佔王寶強工作室演出、廣告代言等業務款共計232.5萬元(人民幣,下同,合263萬港元)。其中,修雨樂參與侵佔167.5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二人均構成職務侵佔罪,且犯罪數額巨大,依法均應懲處。鑑於宋喆表示認罪,自願退賠了全部贓款,挽回了被害單位經濟損失,依法對其酌予從輕處罰;修雨樂係從犯,且自願退賠全部贓款,依法對其減輕處罰。在案扣押的232.5萬元在判決生效後將依法發還王寶強工作室。 對於是否上訴,被告人宋喆表示將考慮後再作決定,修雨樂則當庭表示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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