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樂到了最後[/caption] [caption id="attachment_20481" align="aligncenter" width="480"]
范冰冰終於靠岸[/caption] 消失120餘天,中國娛樂圈中有“范爺”之稱的范冰冰,終於迎來偷逃稅款的“實錘”。作為“群眾”的崔永元也發聲表態。 北京時間10月3日10時左右,中國國家通訊社新華社發佈范冰冰涉“陰陽合同”一案最新結果,查出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人民幣(1元人民幣約合0.1456美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人民幣,范冰冰所需補繳的稅款、滯納金以及罰款加在一起,超過8億元人民幣。 10月3日12時左右,范冰冰在個人微博發表致歉信,表示對稅務機關調查後依法做出的一系列處罰決定,完全接受。並籌措資金、補繳稅款、繳納罰款。 新華社通報稱,2018年6月初,群眾舉報范冰冰“陰陽合同”涉稅問題後,中國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即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 其中,“群眾”外界認為就是崔永元。 針對范冰冰“陰陽合同”問題查清一事,崔永元表示,“事實再一次證明,(大轟炸)就是大欺詐,參加欺詐的目前已有一人受到處罰。” 5月28日,崔永元通過微博發佈了幾張合同照片並配文:“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爛。”合同中有范冰冰的名字,合同中約定其片酬為稅後1,000萬元人民幣。 一天之後,崔永元又再次曝光范冰冰採用“大小合同”,另行約定片酬5,000萬元人民幣,兩合同片酬共計6,000萬元人民幣,但是實際上范冰冰只在片場演出4天而已。 此次,新華社指出范冰冰通過電影《大轟炸》獲得3,000萬元人民幣片酬,而她通過拆分合同偷逃稅款730萬元人民幣。 不知未來《大轟炸》電影中,還有多少人會因此受到懲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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