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銅鑼灣書店事件引起的港人關注以及執法爭議下,促使兩地政府同意檢討香港回歸一直在實施中的中港兩地通報機制,一個月內在北京和深圳兩次磋商達成了新的共識。雖然,內地公安代表對有人利用司法制度差異的跨境違法有焦慮,強調了「粵港不會成為犯罪分子的『避風港』」,也絕口沒提涉及跨境執法的問題。 但值得關注的是,在完善了兩地的通報機制的第二輪磋商中,新的通報機制加入「16字真言」原則,包括強調中港合作必須「雙向互惠」。之後,兩地政府在當日下午高調舉行逃犯移交儀式,將早前在內地落網的大埔找換店劫殺案疑犯移送香港警方。內地媒體早前亦曾發表評論,指回歸後內地向香港移交了約170名疑犯,惟由香港向內地移交的疑犯數字卻是零,令人覺得香港變成了內地犯罪分子的避難所,內地罪犯逃往香港,比逃亡到歐美等地更加難被抓捕。評論暗中包含以及需要進一步探索的是北京的希望,香港不能拒絕來自內地的執法要求。 倘放任港獨 等同北京放棄捍衛主權 估計,加強對涉及違反內地法律嫌犯的控制抓捕,應該會成為內地公安未來不允香港成為犯罪「避風港」的關注重點。這個關注重點還包括港人涉嫌破壞「一國兩制」、違反基本法而實施的犯罪。因為,北京對香港的國防及外交涉及的國家主權有實際的管轄權力,如果放任港獨肆意妄為,等同北京放棄捍衛國家主權的權力。 此問題的重點關注起因於近年港獨逐漸形成勢力,不斷在挑戰北京的主權底線直至破壞法律,變得愈來愈迫切需要遏止解決了。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成為首名港獨人士被禁參選今屆立法會選舉,這是北京要限制港獨活躍者政治活動空間的信號。但這還是屬於單打獨鬥式的,無法根本解決港獨在香港的根基。香港政府至今還拿不出遏止港獨的有效方法,似乎還沒有香港相關法律條文可以直接限制港獨的言行。正因為港獨勢力不斷坐大,令北京擔心香港的繁榮穩定受衝擊。香港獨立,不僅挑戰北京的底線,事實上還直接反基本法,客觀上就是違法行為。 涉主權事宜由中央負責 不是空話 基本法第一章總則的第一條就寫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香港鬧獨立就是違反了基本法,是直接挑戰國家主權的違法行為。另外,依照基本法規定,涉及國家主權的管轄由中央政府負責,這從理論上來講,中央政府對港獨挑戰國家主權的行為,有直接採取行動實行遏止的權力。 香港涉及國家主權的重大事宜均由中央負責,這絕對不是一句空話。2013年6月,美國中央情報局前職員、美國國家安全局外判技術員斯諾登逃往香港,將美國國家安全局關於「稜鏡計劃」監聽專案的秘密文件披露給了英國《衛報》和美國《華盛頓郵報》,遭到美國和英國的通緝。如何處置斯諾登?香港說了不算,北京國安部一名副部長帶領一批官員飛赴香港處理,港府聽命執行。2013年6月23日,斯諾登離開香港前往莫斯科。近日,一名參加在香港舉行的第57屆國際數學奧林匹克比賽的18歲北韓數學「尖子」,脫北匿藏在南韓駐港總領事館內,相信,後續處理一定也是由北京主導。 面對明目張膽破壞基本法的港獨分子,直接分裂國家而挑戰中央權威的行為,如果北京不動用管轄權,坐視不理,任由港獨鬧事者肆無忌憚,那麼,「涉及國家主權由中央管轄」則成為空話。無論從理論上還是邏輯上,直面港獨的肆意妄為,北京有加以遏止的管轄權,這應該是不容質疑的。以此邏輯和事實出發,對破壞國家主權的香港行為,由國家授權打擊,這應該也是理直氣壯的。 應對港獨的執法思考 是未來中央政府重點 有港獨宣揚者認為,香港有言論自由,以港獨為號召只屬言論自由範疇。但香港的言論自由歷來是有尺度、是有底線的。語言暴力涉及威脅,在香港屬刑事,都有可能觸犯法律,更何况港獨所言直接挑戰基本法、挑戰國家主權,分裂國家的威脅性極強,怎麼可能僅是言論自由範疇、怎麼不屬違法呢? 再者,自香港佔領事件以來,港獨愈演愈烈,不僅只是嘴上說,還有綱領、有組織,甚至有行動,而目標是更清晰的以「推翻國家主權」為目的的分裂。北京不會相信這只是言論,不是或不會有行動。應對港獨力量的執法思考,一定是未來中央政府的重點。 事實上,美國的警察也有分別,分為聯邦、州、市、縣等,聯邦執法機構和各州的警察分別行使聯邦和州所賦予的警察權力。聯邦執法機構的主要職能是執行各項聯邦法律和打擊全國性的重大違法犯罪。如果說,香港回歸10多年來,北京公安還不敢大膽讓跨境執法合法化,港獨的出現,正讓中央有機會思考完善維護國家主權的執法機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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