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全球華人媒體齊刷刷的都在關注瑞典酒店和警方,驅逐和拋棄中國遊客的事件。。

從9月2日事發到今天,事情似乎已經在官方,媒體和大眾的不斷爆料和挖掘中,反轉了多次。。 小編的好友們,在這件事情上的看法,也是截然不同,各執一詞 小編基於自己的研究和各個媒體的最新報導,覺得這件事,很難完全站某一方 因為,講道理。。。 其實每一方在不同時間段,都犯了不同的錯啊。。。。 對於多方參與,多因素的複雜時間責任認定,小編覺得可以參考交警認定事故的思維框架,看看每一階段的問題,各方到底要負多少責任,於是有就了如下的分析。。

第一階段:入住

事件的第一階段, Check-in 入住階段,發生在當地時間9月2日淩晨1點左右 來自中國的遊客曾先生,帶著父母一家三口,到瑞典旅遊,來到首都斯德哥爾摩,準備入住提前預定的酒店 : Generator Hostel Stockholm 說到這個酒店,網上一開始有很多不靠譜的傳言。。 比如說,曾先生不孝順,帶著年邁的父母住50元人民幣一夜的青年旅社啦,是一個沒有大堂的小小的私人客棧,晚上不能隨便進去,是私闖民宅啦,等等 好在我們知道了酒店名字,用酒店點評神器 TripAdvisor 查一下,就可以看到真實情況了 [caption id="attachment_19607" align="aligncenter" width="793"]
酒店大堂長這樣[/caption] [caption id="attachment_19608" align="alignnone" width="815"]
公共區域的另外一個角落[/caption] [caption id="attachment_19609" align="alignnone" width="797"]
然後看看近期價格,房間普遍在800人民幣一晚以上[/caption] 看到這裏,相信很多謠言不攻自破了 首先,曾先生並沒有帶著父母入住省錢的酒店,這個酒店雖然叫 Hostel,但是從公共區域,設施,價格等來看,算是正規有一定規模的酒店,事實上,這還是 TripAdvisor 好評酒店 曾先生顯然不是土豪,可他的這個酒店的選擇,對全家歐洲自助遊來說,還是挺合理的 其次,從圖片看,這個酒店明顯是有前臺有大堂的,仔細看酒店介紹,酒店前臺應該是有24小時staff的。所以淩晨不能去,去了就是私闖民宅的說法,顯然也站不住腳的 好了下麵看入住時候到底發生了什麼。。 根據瑞典警方的接警記錄和環球日報的文章,我們得知 曾先生一家人,是在當地時間9月2日淩晨 1:40分左右,到達了這個酒店 酒店門開著,前臺接待了他們 前臺在查看預定記錄後,發現曾先生定的房間是在9月2日入住,按照酒店規定,當天入住時間是在下午3點,也就是說,曾先生一家早到了整整11個小時多 經常旅行的朋友們這個時候應該明白了,這種情況,就是少定了一晚酒店。。。 大多數酒店的入住時間,是中午或者中午以後的 提前入住,甚至被很多酒店集團,劃分為白金卡、金卡客人的特殊權益 所以曾先生應該是預定9月1日入住,這樣就一點問題都沒有了 好吧,不管是曾先生弄錯了,還是想省800元房費,在事情的這一步,的確是他們錯了 入住 Check- In 環節,各方的責任是 曾先生一家:100% -少定了一晚酒店,導致提前11小時到達酒店後,無法入住 酒店方面:0% -按照酒店入住政策處理,無過錯 瑞典警方:還未出現

第二階段:休息

接下來的事情,發生在淩晨1點到2點左右。。。 根據對當事人的採訪,得知無法入住以後,曾先生先是和酒店進行了溝通 溝通的結果是,因為酒店客滿,就算臨時加付一晚房費,也依然無法入住 不過,酒店畢竟考慮到他們是第二天的客人,酒店允許一家人在大堂休息 根據曾先生自己的描述,酒店前臺在此刻的態度,還是比較友好的:“允許暫時坐在大堂,員工還主動調低了大堂的背景音樂音量” 酒店意思就是,你們在這裏休息吧,調低大堂背景音樂,儘量不打擾到你們,創造一個好的休息環境 事情到這裏,應該說,酒店方面對對作為跨國旅行者的曾先生一家,還是有著相當的善意和包容的,並沒有因為一家人是中國人而歧視 因為酒店大堂一般是用來給客人臨時歇腳的,一般不能坐十幾個小時。。。 坐十幾個小時,一是占了位置,剝奪了其他人客人歇腳的權利,另一方面,一旦允許,經過點評網站傳出去,很快就會有很多歐美羊毛黨慕名而來(歐美的背包客裏,盛產羊毛黨,各種喜歡佔便宜),在這裏免費坐一晚,第二天再入住。。。 所以酒店的官方政策,是不允許在大堂過夜的 酒店甚至可以毫不寬容,在第一時間要求曾先生一家離開,等下午再來 小編不禁想起多年前,在Boston的一個寒冷的冬夜,也是跨國飛行算錯時間定晚了一天,結果被第一時間要求離開,第二天再來辦入住的酒店,大堂都沒讓坐 T_T,那時真心覺得那個白人大姐歧視華人,各種委屈。。。。。。 說回到曾先生,曾先生英語雖然蹩腳,但是臨場溝通的結果,就比小編強多了,能在大堂一直坐下,至少一家人得到了一個落腳點 所以,休息 Rest in lobby 環節,各方的責任是0%,因為沒有發生衝突,曾先生表現的還不錯 曾先生一家:0% 經過妥善溝通爭取,可以留在大堂長時間休息 酒店方面:0%善意的允許在大堂長時間休息,完全沒有任何歧視 瑞典警方:還未出現

第三階段:初步衝突

接下來的事情,發生在淩晨1點到2點之間。。。 這個時候,我們要把注意力,集中到一家之長的曾先生身上了 因為他做了一件很魔幻的事情,在小編看來,成了真正的導火索。。。 根據環球網對曾先生的採訪。。。 “曾先生向環環披露了此前沒有提到的一處細節:將父母安排在酒店大堂靠裏的座位後,曾先生外出尋找周圍是否有酒店可以入住,此時,他在路上遇到一位同樣沒有找到酒店的中國女留學生。由於深夜室外氣溫僅有9度,加之附近有難民和醉漢不太安全,曾先生就帶著她一起回到旅店暫時取暖。” 曾先生啊曾先生,一家人在寒冷的夜晚,差點流落街頭,你出去尋找住所,竟然半路去搭訕女學生? 不僅搭訕,還把酒店好心給你們的特殊待遇,當成自己的特權,送給剛認識的女孩子? 還真的把女孩子帶回了酒店?估計還直接見了爸媽? 可以想像,曾先生和女孩子在大堂相聊甚歡,很可能發出了一陣陣銀鈴般的笑聲。。。。 小編不禁揣摩了一下,酒店員工看到這一幕以後的內心活動。。。 讓你們一家在大堂過夜,已經是照顧你們了,而且估計你們是中國人,半夜跑出去也找不到地方住了。。。 可是,你竟然跑到街上,把一個女生帶回酒店,和你們一起要過夜??(根據“讓女生來酒店取暖”的表述,應該是打算天亮了暖和了再走) 那你會不會再找第二個,第三個人來? 再說了,讓你們在這裏坐著,不是因為這個環境好有暖風又免費,是因為你們是第二天的客人啊?? 但這個女生不是酒店第二天的客人啊?? 這時候,不管曾先生是否自己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反正酒店員工的內心態度,已經黑化了 小編住過世界各地的 Hostel,也和很多前臺聊過,他們工作中什麼人都見過,更是見過不少來薅羊毛的。。。 當曾先生第一次表示“定錯了”的時候,酒店員工心裏,應該就有懷疑這是來蹭大堂的了,只是看著拖家帶口的,不像是故意蹭大堂,於是善意的認為,曾先生是真的定錯了 但是如果再帶一個人回來,一起住大堂,而且有說有笑,吵吵鬧鬧,那簡直就是給了酒店員工當頭澆了一桶冷水,讓這個員工不僅覺得自己的善良沒有得到好報,還有一種被騙的感覺 根據環球網的採訪,曾先生的口述: “這時旅店工作人員的態度突然變得惡劣”,曾先生表示,工作人員要求這位中國留學生“必須離開”。留學生離開後,曾先生在旅店內搜索附近的酒店,但幾分鐘後,旅店的一位女性工作人員過來要求“你現在必須帶著行李離開”。 酒店這個時候態度很明顯了 -之前體諒你,你卻得寸進尺,現在開始,按規矩辦事了 而這個時候,不管曾先生如何溝通,如何想辦法彌補,多付點錢,買點大堂的食物飲料,對方都拒絕了 原因很簡單 – 拋開民族,國家,客人,主人等等身份,我們理解人的行為,其實主要看其心理動機 – 這裏酒店工作人員的心理動機就是,好心沒好報,感覺被人蹬鼻子上臉了,生氣了。。 曾先生表示不能接受,於是,生氣的酒店工作人員,從溫情變無情,直接選擇報警了 所以我們回顧這個初步衝突 Initial Conflict 環節,很遺憾,曾先生擔負主要責任 曾先生一家:90% – 自己家人在大堂“住下”後,還要從外面帶非酒店客人,在大堂一同住下,觸碰了酒店工作人員的底線,被酒店要求後,依然拒絕離開 酒店方面:10% – 酒店還有一點責任的話,是因為把曾先生一家繼續留在大堂也是一種可能,只是需要對曾先生再次進行充分的警告;直接報警處理的稍微有些情緒化,用酒店行業的金標準看,可能還需要修煉,不過畢竟犯錯的不是酒店,情有可原 瑞典警方:還未出現

第四階段:警方介入

接下來的事情,發生在淩晨2點半左右。。。 從這裏開始,事情的焦點,變成了曾先生一家,和瑞典員警的執法 從這裏開始,就有視頻資料了,我們終於可以靠第一手事實來解讀了 不知道大家看了這個視頻是什麼感受。。。 小編的想法是 1、員警的執法動作,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把曾家人從酒店大堂帶走;過程動作並無特別粗暴之處,但選擇的方法,的確比較直截了當,其實也可以做的更好(下麵會講到) 2、曾先生的父母,在事件現場的表現,應該說完全和國內遇到類似事情一樣,以大聲哭泣和誇張抱怨為主。小編不知道他們是哪里人,但他們選擇的表達方式,應該非常具有他們自己年代,自己群體,和自己家鄉的特徵;而這,並不存在出國丟臉,或者看起來不像樣的問題 – 因為他們長大的那個年代,可能並沒有現在那麼好的教育,而一直以來,他們下意識的處理問題的表示方式,也許就是這樣,和國內國外無關 對曾先生的父母,小編個人並不喜歡他們的做法,但也覺得不應該特別指責他們,有時候,老人和孩子一樣,都是不懂事罷了。。。 3、而曾先生自己,作為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當代青年,完全不顧撲倒在地的父親,不去攙扶哭泣的母親,只顧著一邊大聲喊著歪曲事實的話 ( this is killing 這是殺人 ),一邊忙著拍攝,連攝像頭都沒有抖的很厲害,簡直比專業拍攝DV拿的還穩。。。 當小編聽到曾先生用英語,在淩晨2點的瑞典街頭,面對默默執法,連激烈動作都沒有的瑞典員警(注意,此刻還沒有發生下麵要說到的拋棄郊外的問題),大聲撕著嗓子,拍著視頻,當著所有人的面,毫無事實依據的大聲叫喊著 This is killing。。。 小編默默的低下了頭。。。。 對員警執法不滿,應該提出抗議,這個是你的權利,可是你為了能把事情鬧大,當眾說慌,不顧父母,這是什麼人? 小編覺得,真的關心父母的人,應該對員警說下麵的話,來提醒員警不要傷人 We are not a threat to anyone, and we‘ll cooperate, you do not have to force us 我們不想對別人造成威脅,也願意合作,請不要使用武力 如果員警動作大了,可以提醒說You are hurting him (her)! 你傷到我父母了! 可以說的還有很多,可是曾先生學了那麼多英語,卻只會造謠說員警殺人。。。 警方介入 Police Action 環節,很遺憾,曾先生再次擔負主要責任 當然,瑞典警方,在此刻也有可以做的更好的地方 曾先生一家:90% – 主要是曾先生自己,坑爹坑娘,不叫自己父母配合警方,避免傷害,反而選擇鬧大事情,不去解決問題,而是一邊拍攝視頻一邊大聲造謠 酒店方面:0% – 員警出現後,具體如何帶走曾先生一家,就不是酒店能控制的了 瑞典警方:10% – 瑞典員警執法簡單有效,但對於老年人的執法,的確有特殊的歷程(Protocol) – 比如 NYPD 紐約警察局規定,如果要強行帶走腿腳不變的老人,必要時候需要提供移動坡道,輪椅,並且有救護車待命,瑞典警方應該不是沒有這樣的設備,只是判斷當時的情況不需要 – 但這樣的判斷不能說全對,畢竟曾父已經表示了身體不適

第四階段:拋棄

接下來的事情,發生在淩晨2點到3點之間。。。 這個時候,我們要把注意力,集中到瑞典員警身上了。。。 因為員警在這個節骨眼,也做了一件很魔幻的事情,在小編看來,成了最後變成外交事件的導火索。。。 因為員警把曾先生一家,在淩晨時分,丟到了一個荒無人煙的教堂景區周圍 首先,小編要說,不管這裏是不是傳說中的 “墳地”,還是帶有瑞典設計元素的教堂和墓地景區,還是在地鐵旁邊,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員警選擇把一家人拋棄在這裏,而這裏缺乏老人度過一個寒冷夜晚的基本設施 我們還是看圖感受一下,曾先生一家人下車後,看到的場景 (圖片來自環球網)
看到這裏,有著豐富和國外員警鬥爭經驗的小編,可以直接了當的說: 這是瑞典員警,在他們標準處理流程,和相關法律條令允許的範圍內,在最大程度的“懲罰” 曾先生一家 很多網友說,瑞典警方是依法辦事,送到教堂收容點附近,員警做法只是執行公務,不存在任何問題 然而,那為什麼沒有直接送到教堂門口?語言不通,為什麼不和教堂說好情況,然後讓曾先生一家安頓下來,再開車離開?? 或者以擾亂治安,帶回警察局,至少還有一個屋子可以過夜,事實上這也是對擾亂治安的通行做法 其實就是員警在故意懲罰,為難曾先生一家 說到底,全世界的員警,尤其是一線的員警,處理治安事件,都在法律允許範圍內,有自己的“拿捏” 對紐約員警來說,是制服你的時候很用力很疼,還是彬彬有禮的請你配合區別;對美國高速公路員警來說,有時候是給你開罰單和不開罰單的區別; 總之,員警也是人,是人,肯定就有個人喜好;對喜歡的人,執法尺度就拿捏的輕一些,考慮的周全一些 對討厭的人,執法尺度就會嚴厲,就會故意不考慮周全,甚至故意懲罰你 瑞典員警在這個事件裏的做法,就是因為討厭曾先生一家,所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故意懲罰曾先生一家 而這樣做,並不是最專業的做法 瑞典員警的做法,把曾先生一家的兩個老年人拋棄在深夜路邊,不管是哪里的路邊,都帶來了一定程度的健康危害風險(老人著涼,生病,挨餓等等),而這和員警保護人民 (people,不僅僅是公民 citizen)的義務是直接違背的 所以,在最後的“拋棄”階段 曾先生一家:30% – 還是曾先生自己,這個次要責任還是要背的,畢竟,很大可能性,是因為他大聲對員警的發出虛假指控 “this is killing”,導致了現場員警的強烈反感 酒店方面:無關 瑞典警方:70% – 把當事人,含兩個老年人,拋棄在沒有必要禦寒設施的路邊,對當事人健康構成威脅,做法從流程上雖然不能說違法,但是非常粗暴,而且涉嫌公報私仇,用自己的方式懲罰當事人

總結

終於分析完了,小編替大家總結一下 1、事情分成好幾個階段,每個階段的責任對錯大相徑庭,所以直接說整件事情誰對誰錯,沒有意義 2、曾先生(不是他的父母)的問題 首先,帶父母出國玩,日程安排出大錯,少定了一晚酒店 其次,在酒店讓步,同意在大堂臨時安頓其父母以後,竟然跑出去搭訕女生,還帶回酒店,直接挑戰酒店底線,導致全家被攆走,上演實力坑爹 遇到員警依法辦案,非但不給於配合,還在現場鼓勵縱容父母把事情鬧大,自己忙著拍攝視頻,不顧父母健康安危,反復對著鏡頭大聲說謊 This is killing, 徹底惹怒員警,間接導致全家被扔到郊外路邊 3、瑞典員警的問題 在酒店現場執法本身並無問題 後續處理,做法缺乏專業性和合理性,更像是帶情緒辦案 把當事人拋棄路邊,置當事人健康和安全於不顧 最後,瑞典員警的做法到底是針對曾先生一家,還是針對中國人這個群體,要看如果另外一個國家的人做了一樣的事,員警如何處置,是否會有不同。。。 其實小編覺得,如果是其他國家遊客,做出這樣的舉動,很可能受到一樣的待遇。。。 小編願意相信瑞典員警不是專門針對所有中國人,但是,他們還是應該向曾先生一家,為自己合法卻不合理,違背員警保護人民的誓言的深夜拋棄行為,認真道歉; 而我們的心大無腦的曾先生,也應該為自己的幼稚行為,向自己的父母,以及事件中的各方,向所有關心此事的中國人做出誠摯的道歉

小貼士

1。 旅遊住酒店,記住 “當天” 和 “當晚” 是兩回事 – 不是當天任何時候到酒店,都可以入住的,一定要看清楚入住時間 2。 發達國家的酒店,或者國內的好酒店,大堂的沙發,只是用來歇腳,是不能用來睡覺或者長時間休息的;如果必要,需要向酒店提出通融 3。 在國外,遇到員警執法,先配合,再解釋,最後再投訴;如果順序顛倒,不僅可能惹惱員警,被員警在法律允許範圍內“教訓”,還可能波及自己同行者或者家人 (轉載自Buzzwor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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