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從9月1日起開放符合條件的港澳台居民申請內地居住證。對此,台灣民進黨立委主張領有者註銷在台戶籍,時代力量黨團則要求領有者強制登記且有罰則,行政院求陸委會提方案,預定在周五與民進黨討論。
陸委會早前提出申領大陸「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灣民眾有向主管機關申報的義務,否則將被行政部門處以罰款。
據報道,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提出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針對條文中「台灣人民不得在中國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地區護照,違者將喪失台灣人民身分,並依法註銷在台灣戶籍登記及隨戶籍衍生的相關權利。」加入持有居住證者亦將除籍。
不過,民進黨立委蔡適應表示,居住證在其他很多國家就是所謂的長期居留證,如果說因為台灣人取得中國的居留證就除籍,可能會有比例原則的問題,在這方面必須要審慎思考。
據了解,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內政委員會政策小組,周五將邀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說明「中國核發港澳台居民居住證之因應作為」。此前,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正研擬推動修法,要求領用居住證人民有向主管機關申報的義務,否則將被行政部門處以罰款。
不過,報道引述消息人士指,台灣政府可能考慮針對部分具有機敏性的對象做出進一步管制,牽涉的法案恐怕不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不過,目前政府未有明朗定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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