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起開放申請的台灣居民居住證,允許現居內地、滿足一定條件的台灣人申請。
對此,台灣陸委會發表聲明,批評居住證是對台統戰措施的一環,政府已著手研究於「兩岸條例」增訂申報登記制度。
陸委會聲明指,申辦居住證者無須在中國設籍,申領居住證無違反「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定,不會有註銷台灣戶籍的問題。不過基於行政管理需要,有效掌握台灣人民領用居住證之數量及情況,並維護台灣安全及利益,台灣政府需採取最小範圍的必要管理。目前政府已著手研議修改兩岸條例,增訂申報登記制度。這意味已申辦居住證者,回台將需要登記。
陸委會又呼籲民眾,在申領大陸居住證前應先「停、看、聽」,關注後續的申領及使用情形,避免影響自身權益。同時警告,台灣民眾申請居住證需提供指紋資料,未來在陸的行動恐遭掌握,大陸近年又建置「天網」工程,透過監控系統,全面對民眾進行監控,領取居住證的台灣民眾未來也會面對更多的監控與暴露隱私的挑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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